甲公司2021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1800+(2000-1400)/10]×30%=558(万元)。


甲公司于2020年5月1日以银行存款1000万元取得乙公司5%的股权,对乙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甲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核算的金融资产。2020年12月31日,该项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2021年5月1日,甲公司又斥资15600万元自丙公司取得乙公司另外52%的股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3000万元。假定甲公司在取得对乙公司的投资后,乙公司未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甲公司原持有乙公司5%股权于2021年5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甲公司与丙公司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2021年5月1日,甲公司再次取得乙公司的投资后,对乙公司具有控制权。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由于原股权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故甲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乙公司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1500万元)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15600万元)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入账价值。购买日之前持有乙公司股权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留存收益,不得转入当期损益。故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1500+15600=17100(万元)。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17100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1000
——公允价值变动200
银行存款15600
盈余公积3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70
借:其他综合收益200
贷:盈余公积2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80

甲公司于2021年7月1日以银行存款8200万元购入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40%,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0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同)。2021年11月10日,乙公司出售一批商品给甲公司,账面价值为900万元,售价为1200万元,甲公司购入后作为存货核算。至2021年年末,甲公司已将从乙公司购入商品的30%出售给外部独立第三方,剩余部分未发生减值。乙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1700万元,其中上半年净利润为100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影响。甲公司2021年年末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确认投资收益为( )万元。
甲公司确认投资收益时,未实现关联交易损益应从净利润中抵销,乙公司调整后的下半年净利润=(1700-1000)-(1200-900)×(1-30%)=490(万元),甲公司2021年年末因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确认投资收益=490×40%=196(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96
贷:投资收益196

2020年1月1日,甲公司取得乙公司30%享有表决权的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20年6月20日,甲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为1400万元的商品以2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取得的该商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核算,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假定甲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等,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相同,且以前期间未发生过内部交易。乙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及其他因素影响。甲公司2020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万元。
甲公司2020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2000-(2000-1400)+(2000-1400)/10×6/12]×30%=429(万元)。

2021年3月30日,甲公司以增发1000万股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和一批货物作为对价,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当日取得对乙公司的控制权。其中,所发行普通股面值为每股1元,公允价值为每股6元。用作对价的货物账面价值为8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为增发股份,甲公司支付证券承销机构手续费300万元,为取得该项投资,支付审计费、评估费3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等其他因素,甲公司取得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是( )万元。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以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此,甲公司取得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1000×6+1000=7000(万元)。

关于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如果出售后剩余部分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按处置比例将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