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1月张三取得工资、津贴、补贴、补助等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计算2月张三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计算3月张三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计算4月张三转让房产取得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假定张三当年一直在该公司任职,年度终了后是否需要对综合所得做汇算清缴申报?请说明理由。
如果需要汇算清缴申报,请说明规定的申报时间和地点。
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和差旅费津贴属于不予征税的项目。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0+1800-5000-1000=15800(元)
1月张三取得工资、津贴、补贴、补助等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5800×3%=474(元)。
2月张三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36000×(1-20%)×70%×20%=4032(元)。
确定股权激励收入:10000×(15.6-10.5)=51000(元),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权激励收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3月张三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1000×10%-2520=2580(元)。
4月张三转让房产取得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20-180-22.5-16.5-18)×20%×10000=566000(元)。
张三年度终了后需要对综合所得做汇算清缴申报。
理由:张三除工资薪金之外,还取得稿酬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朴秀俊是韩国人,2020年6月20日来华工作,2021年6月1日回国,则该纳税人( )。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在2020年度,朴秀俊的在华时间超过183天,属于我国的居民个人。2021年度,在华时间没有超过183天,属于我国的非居民个人。
以下各项所得中,不属于经营所得的是( )。
选项AD,都属于经营所得;选项B,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仅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C,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规定取得固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张三为居民个人,2021年12月取得工资6200元,12月除取得当月工资以外,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假定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税,则张三2021年12月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是( )元。
30000÷12=2500(元),适用3%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3%=900(元)。
对个人代销彩票取得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所得项目是( )。
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