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张某在某市投资兴办了甲、乙两家个人独资企业,均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照税收法规,张某选择在甲企业扣除投资人基本减除费用。2021年甲、乙两家企业经营情况如下:(1)甲企业为涂料销售企业,年终决算前账面销售收入1200000元,利润30000元,在其利润计算过程中的成本费用包括支付张某每月工资10000元、一次支付女儿舞蹈培训费10000元,除此之外发生的一些生活费用和企业生产经营费用共计30000元混合在一起,难以分清。招待费10000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000元。年终决算时发现漏计含税收入61800元和漏记对应的一批涂料成本含税价34800元,进行了账务调整。(2)乙企业为咨询服务企业,因核算不健全,税务机关对其采用核定征税的方法,确定其成本费用支出额为210000元,要求其按30%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其他相关资料:张某没有综合所得;假定汇算清缴时,张某提交了承担其独生女教育费用和赡养60岁以上父母的凭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要求1]

计算甲企业全年应预缴的税额。

[要求2]

计算乙企业全年应预缴的税额。

[要求3]

张某年终汇算清缴时甲、乙两企业应补(退)税额。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①调整收入补缴增值税=61800÷(1+3%)×3%=60000×3%=1800(元)

②补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800×(7%+3%+2%)=216(元)

③张某工资不得税前扣除,只能做基本费用扣除,则调增应税所得金额=10000×12-5000×12=60000(元)

④支付张某女儿舞蹈培训费10000元属于生活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⑤生活费用和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的,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⑥招待费的60%=10000×60%=6000(元)

销售收入的0.5%=(1200000+60000)×0.5%=6300(元)

招待费超支调增应税所得金额=10000-6000=4000(元)

⑦存货跌价准备不得税前扣除。

⑧漏记购进的一批材料34800元,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全额计入成本。

⑨甲企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0000+60000-34800-216+60000+10000+30000+4000+6000=164984(元)

甲企业全年应预缴个人所得税=164984×20%-10500=22496.8(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乙企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10000÷(1-30%)×30%=90000(元)

乙企业全年应预缴个人所得税=90000×10%-1500=750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①汇总应纳税所得额=164984+90000-24000-12000=218984(元)

②汇总应纳税额=218984×20%-10500=33296.8(元)

③甲企业应纳税额=33296.8×164984÷(164984+90000)=21544.25(元)

甲企业应退税=22496.8-21544.25=952.55(元)

④乙企业应纳税额=33296.8×90000÷(164984+90000)=11752.55(元)

乙企业应补税=11752.55-7500=4252.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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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五章 奇兵制胜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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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张先生为自由职业者,2021年6月取得如下所得:从境内持股满1年的某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8000元,从境内某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5000元,取得政府债券利息收入3200元。张先生上述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 A.

    0   

  • B.

    1000

  • C.

    2600

  • D.

    5600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国债利息、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免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2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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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

  • A.

    用于家庭的支出

  • B.

    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

  • C.

    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财产转让损失

  • D.

    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BD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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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美国居民李先生受其供职的境外公司委派,来华从事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在华停留60天,期间取得境外公司支付的工资30000元,取得中国体育彩票中奖收入30000元。李先生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 A.

    6000

  • B.

    4800

  • C.

    11650

  • D.

    12250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我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境内所得境外支付部分免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体育彩票中奖收入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30000×20%=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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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个人所得来源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

    美籍自由职业者因投资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 B.

    美籍专家为我国甲公司提供国内市场调查,设计开拓国内市场方案取得的报酬,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 C.

    在我国境内,美籍华人向俄国人出售小汽车,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 D.

    境外企业向我国居民企业提供某项专利在境内使用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选项A,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选项B,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选项C,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选项D,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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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杰克为在北京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美国公民(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假设杰克2021年5月取得收入如下:

(1)从中国境内任职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4000元,业绩提成5000元,误餐补助400元。

(2)从境内另一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红利16000元。

(3)在境内购买福利彩票中奖100000元,当即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山区捐款50000元。

(4)在某奢侈品店累积消费金额很高,取得该店给予的按消费积分反馈的价值500元的礼品;同时参加该店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的活动,抽中奖品价值18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5月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5000-5000)×20%-1410=339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杰克取得的红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0。

[要求3]
答案解析:

个人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山区的捐款,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扣除。

捐赠扣除限额=100000×30%=3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30000)×20%=1400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与销售直接相关,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带有额外性和偶然性,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杰克应纳个人所得税=1800×20%=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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