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选项中,属于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的有(  )。
  • A.

    取得境外所得

  • B.

    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 C.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 D.

    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应依法办理纳税申报的情形:(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选项C);(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选项B);(如取得经营所得)(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选项D);(4)取得境外所得(选项A);(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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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五章 奇兵制胜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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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范围的是(  )。

  • A.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

  • B.

    个人举办盆景展取得的收入

  • C.

    个人转让住房取得的所得   

  • D.

    个人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选项B,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选项D,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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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王某2021年3月因身体原因提前2年退休,企业按照统一标准发放给王某一次性补贴450000元。王某应就该项一次性补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 A.

    33000

  • B.

    32160

  • C.

    90000

  • D.

    66000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补贴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王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0000÷2-60000)×20%-16920]×2=32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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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美国居民李先生受其供职的境外公司委派,来华从事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在华停留60天,期间取得境外公司支付的工资30000元,取得中国体育彩票中奖收入30000元。李先生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 A.

    6000

  • B.

    4800

  • C.

    11650

  • D.

    12250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我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境内所得境外支付部分免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体育彩票中奖收入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30000×20%=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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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

    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汽车

  • B.

    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住房

  • C.

    企业用企业资金为本企业除投资以外的雇员购买房屋

  • D.

    单位经批准向个人集资支付的集资利息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选项B,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选项C,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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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中国公民张三是某A股上市公司高管,每月取得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资20000元,另每月有地区津贴1800元、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500元;张三需负担其上小学的女儿的教育费用。2021年1~4月取得的部分收入如下:

(1)1月从任职公司除了取得规定的工资和补贴外,还取得差旅费津贴2000元。

(2)2月张三出版一本管理学专著,取得稿酬36000元。

(3)2019年3月10日,任职公司实行股票期权计划,当日张三获得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10000份(该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授予价格为每股10.5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11.22元。公司规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期限是2021年3月10日至9月10日,张三于2021年3月14日对全部股票期权实施行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15.6元。

(4)4月张三将自己拥有住房中的一套,以不含增值税520万元的价格出售,该套住房是张三于2016年10月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当时购买价180万元。至2019年年底贷款已提前还清,累计支付住房贷款利息22.5万元,购买时支付的契税及过户相关费用16.5万元,本次转让过程中已经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以外的税费合计18万元,上述税费均能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凭证。

(其他相关资料: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张三选择由其一方在任职公司预扣预缴其税款时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和差旅费津贴属于不予征税的项目。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0+1800-5000-1000=15800(元)

1月张三取得工资、津贴、补贴、补助等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5800×3%=474(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2月张三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36000×(1-20%)×70%×20%=4032(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确定股权激励收入:10000×(15.6-10.5)=51000(元),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权激励收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3月张三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1000×10%-2520=258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4月张三转让房产取得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20-180-22.5-16.5-18)×20%×10000=566000(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张三年度终了后需要对综合所得做汇算清缴申报。

理由:张三除工资薪金之外,还取得稿酬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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