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B,张三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其取得的承包收入实质上属于岗位责任工资,所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选项CD,李四参与分享承包企业的经营成果,其从招待所取得的工资、薪金和承包经营成果都属于“经营所得”项目。
以下各项所得中,不属于经营所得的是( )。
选项AD,都属于经营所得;选项B,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仅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C,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规定取得固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张三于2021年3月购入某上市公司股票,2021年12月该上市公司分得红利10000元,则张某分得红利应纳个人所得税( )元。
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50%×20%=1000(元)。
王某2021年3月因身体原因提前2年退休,企业按照统一标准发放给王某一次性补贴450000元。王某应就该项一次性补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补贴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王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0000÷2-60000)×20%-16920]×2=32160(元)。
下列关于个人所得来源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选项A,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选项B,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选项C,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选项D,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下列符合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的有( )。
选项B,律师从接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取得的法律顾问费,应并入其从律师事务所取得的其他收入,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兼职律师从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