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外籍个人李某受某外国公司委派于2021年8月开始赴中国担任其驻华代表处首席代表,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离开中国。该外籍个人李某2021年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有(  )。
  • A.

    9月出席境内某经济论坛做主题发言取得的收入

  • B.

    因在中国任职而取得的由境外总公司发放的工资收入

  • C.

    10月将其拥有的境外房产出租给中国一公司驻该国常设机构取得的租金收入

  • D.

    11月将其拥有的专利技术许可一境外公司在大陆的分支机构使用取得的收入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另有规定除外):(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选项AB);(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3)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选项D);(5)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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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五章 奇兵制胜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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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中国公民赵某出版作品集取得稿酬所得10000元,赵某稿酬所得年末应并入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元。

  • A.

    7000

  • B.

    8000

  • C.

    5600

  • D.

    10000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赵某稿酬所得年末应并入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0%)×70%=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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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根据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的征税规定,员工行权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的差额,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适用的应税所得项目为(  )。

  • A.

    财产转让所得

  • B.

    工资、薪金所得

  • C.

    劳务报酬所得

  • D.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员工行权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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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符合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的有(  )。

  • A.

    律师个人出资兴办的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的年度经营所得,应按“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 B.

    律师从接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取得的法律顾问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C.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应将年度经营所得全额作为基数,按出资比例或者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各合伙人应分配的所得,据以征收个人所得税

  • D.

    兼职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计算应纳税额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选项B,律师从接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取得的法律顾问费,应并入其从律师事务所取得的其他收入,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兼职律师从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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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张三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张三承包收入30万元,张三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李四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约定,每月支付李四工资7500元,同时李四每年要上交承包费90万元,其余招待所经营成果归李四所有,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

    张三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 B.

    张三取得的所得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 C.

    李四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 D.

    李四取得的承包经营成果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选项AB,张三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其取得的承包收入实质上属于岗位责任工资,所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选项CD,李四参与分享承包企业的经营成果,其从招待所取得的工资、薪金和承包经营成果都属于“经营所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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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杰克为在北京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美国公民(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假设杰克2021年5月取得收入如下:

(1)从中国境内任职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4000元,业绩提成5000元,误餐补助400元。

(2)从境内另一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红利16000元。

(3)在境内购买福利彩票中奖100000元,当即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山区捐款50000元。

(4)在某奢侈品店累积消费金额很高,取得该店给予的按消费积分反馈的价值500元的礼品;同时参加该店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的活动,抽中奖品价值18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5月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5000-5000)×20%-1410=339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杰克取得的红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0。

[要求3]
答案解析:

个人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山区的捐款,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扣除。

捐赠扣除限额=100000×30%=3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30000)×20%=1400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与销售直接相关,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带有额外性和偶然性,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杰克应纳个人所得税=1800×20%=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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