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的固定资产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按照转换日的账面价值转换,选项C正确。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3000
累计折旧15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30
贷:固定资产3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150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230
甲公司将一栋写字楼经营租赁给乙公司使用,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21年1月1日,甲公司认为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的写字楼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比较成熟,具备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决定将该项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该写字楼系甲公司自行建造,于2016年8月2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对外出租,其建造成本为50000万元,甲公司预计其使用年限为40年,预计净残值为200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21年1月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48000万元。假设甲公司没有其他投资性房地产,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假定2021年1月不提折旧。则转换日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盈余公积”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
2021年1月1日甲公司该项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50000-(50000-2000)/40×(4+4/12)=44800(万元),转换日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盈余公积”项目的金额=(48000-44800)×10%=320(万元)。
甲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21年6月30日,甲公司处置了其持有的一项投资性房地产,取得价款7000万元。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原值为8500万元,于2010年12月31日取得,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持有期间未发生减值。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甲公司因处置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应确认的处置损益为( )万元。
至处置时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累计计提的折旧金额=8500/50×10.5=1785(万元),甲公司因处置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应确认的处置损益=7000-(8500-1785)=285(万元)。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7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7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6715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1785
贷:投资性房地产8500
甲公司将一栋办公楼出租给乙公司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成本为5400万元,使用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400万元。2021年度按照经营租赁合同的约定,乙公司继续租用该办公楼,每季度租金为60万元,于每季度末支付当季度租金。2021年年末该投资性房地产出现减值迹象,可收回金额为3150万元,至2021年年末该办公楼已使用了5年。不考虑其他因素,该投资性房地产2021年年末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为( )万元。
2021年年末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5400-(5400-400)/20×5]-3150=1000(万元)。
2021年6月3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一项厂房经营租赁合同到期,甲公司于当日对厂房进行改造并与乙公司签订了续租合同,约定自更新改造完工后将厂房继续出租给乙公司。2021年12月31日厂房改扩建工程完工,转入更新改造前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为5500万元,共发生更新改造支出1000万元(全部符合资本化条件),改造期间另发生的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为100万元,当日起按照租赁合同出租给乙公司,当日该厂房的公允价值为4500万元。该厂房在甲公司更新改造完工后确认的预计使用年限为4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若甲公司对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在更新改造期间该厂房继续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不计提折旧,选项B不正确;2021年6月30日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更新改造前的账面价值=5500(万元),应继续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选项C不正确;发生的1000万元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应记入“投资性房地产——在建”科目而不是“在建工程”科目,选项D不正确。
甲公司为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0年,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其2020年度和2021年度发生如下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交易和事项:
(1)2020年2月10日甲公司自行建造的一栋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将其用于出租,成本为7600万元。该厂房预计使用年限为25年,预计净残值为10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275万元。2020年12月31日对该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该厂房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7025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7125万元,甲公司对其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300万元,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业务成本275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275
借:资产减值损失300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300
(2)2020年5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将其开发对外销售的商品房用于出租,当日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租期为2年,年租金为250万元,每年年末收取当年租金,该商品房的成本为420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0万元。转换当日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4200
贷:开发产品4200
借:存货跌价准备300
贷:资产减值损失300
(3)2021年1月1日,甲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满足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条件,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转换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金额为12000万元,“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的金额为3000万元,“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的金额为1500万元,转换当日所有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合计为9000万元。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9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3000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1500
贷:投资性房地产12000
其他综合收益1500
(4)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的一项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11000万元,下降了360万元。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360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360
要求:逐项判断甲公司上述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如不正确,作出更正的会计分录,相关差错更正按当期差错处理,不要求编制结转损益的会计分录。(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事项(1):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甲公司自行建造的厂房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应自2020年3月开始计提折旧,2020年应计折旧额=(7600-100)/25×10/12=250(万元),2020年12月31日其计提减值准备前的账面价值=7600-250=7350(万元),其可收回金额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之中较高者,即7125万元,低于其账面价值,应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的金额=7350-7125=225(万元)。更正分录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275-250)25
贷:其他业务成本25
借: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300-225)75
贷:资产减值损失75
(2)事项(2):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存货转换为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同时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金额。更正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300
贷:投资性房地产300
(3)事项(3):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当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调整变更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更正分录如下:
借:其他综合收益1500
贷:盈余公积15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350
(4)事项(4):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减值准备,期末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更正分录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360
贷:资产减值损失36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60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