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按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A当选。


以下应按照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选项A,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下列各项中允许税前全额扣除的是( )。
个人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张三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张三承包收入30万元,张三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李四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约定,每月支付李四工资7500元,同时李四每年要上交承包费90万元,其余招待所经营成果归李四所有,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AB,张三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其取得的承包收入实质上属于岗位责任工资,所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选项CD,李四参与分享承包企业的经营成果,其从招待所取得的工资、薪金和承包经营成果都属于“经营所得”项目。

下列项目中,在转让房地产计算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应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有( )。
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李某是甲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2021年发生了以下经济行为:
(1)1月李某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企业给付的一次性补偿收入96000元(含“三险一金”)。
(2)1月李某承包了甲企业的招待所,按照合同规定,招待所的年经营利润(不含工资)全部归李某所有,但是其每年应该上缴承包费20000元。李某每月可从经营收入中支取工资4000元。当年招待所实现经营利润85000元。
(3)3月李某将承租的一套住房转租给他人居住。李某承租的住房租金为每月2000元(有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其转租的租金收入为每月3000元。
(4)5月转让一套住房售价1200000元,按规定支付交易费用等相关税费60000元,该房屋为4年前取得,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为850000元,支付其他税费20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李某在甲企业的工作年限为12年,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32000元,李某有两个小孩,均由其扣除子女教育费附加,除上述收入外李某无其他所得)。
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理由: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32000×3=96000(元),因解除劳动关系得的一次补偿收入为96000元免交个人所得税。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5000+4000×12-20000-60000-12000×2=29000(元)。应纳税额=29000×5%=1450(元)。
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能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的支付凭据的,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可以税前扣除。故李某转租住房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可以在税前扣除。
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也按照财产租赁所得征税,扣除税费按次序包括: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②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③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
④税法规定的法定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1200000-(850000+20000)-60000=270000(元)。应纳税额=270000×20%=54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