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贾某2021年1月入职甲旅游公司,每月薪酬6200元。当月,甲公司组织贾某到三亚旅游,发生旅游相关费用5000元。贾某2021年1月甲公司应代扣代缴贾某个人所得税( )元。(贾某当月缴纳三险一金共计1200元;独生子女,其母61周岁)
旅游费5000元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贾某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6200+5000-5000-1200-2000)×3%=90(元)。

2021年6月张三将市区自有住房出租,月不含税租金1800元,年租金21600元,租期一年,租金每月收取。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其2021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计税;个人以市场价格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1800-800)×10%×7=700(元)。

对个人代销彩票取得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所得项目是( )。
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下列关于职工个人取得量化资产的说法正确的有( )。
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职工个人在形式上取得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人所得税;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A选项错误。

李某是甲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2021年发生了以下经济行为:
(1)1月李某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企业给付的一次性补偿收入96000元(含“三险一金”)。
(2)1月李某承包了甲企业的招待所,按照合同规定,招待所的年经营利润(不含工资)全部归李某所有,但是其每年应该上缴承包费20000元。李某每月可从经营收入中支取工资4000元。当年招待所实现经营利润85000元。
(3)3月李某将承租的一套住房转租给他人居住。李某承租的住房租金为每月2000元(有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其转租的租金收入为每月3000元。
(4)5月转让一套住房售价1200000元,按规定支付交易费用等相关税费60000元,该房屋为4年前取得,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为850000元,支付其他税费20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李某在甲企业的工作年限为12年,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32000元,李某有两个小孩,均由其扣除子女教育费附加,除上述收入外李某无其他所得)。
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理由: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32000×3=96000(元),因解除劳动关系得的一次补偿收入为96000元免交个人所得税。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5000+4000×12-20000-60000-12000×2=29000(元)。应纳税额=29000×5%=1450(元)。
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能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的支付凭据的,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可以税前扣除。故李某转租住房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可以在税前扣除。
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也按照财产租赁所得征税,扣除税费按次序包括: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②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③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
④税法规定的法定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1200000-(850000+20000)-60000=270000(元)。应纳税额=270000×20%=54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