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D,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甲股份公司共有股权3000万股,为了将来有更好的发展,将7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然后成为乙公司的子公司。收购日甲公司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2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5元,在收购对价中乙公司以股权形式支付2835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3150万元。该股权收购业务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且选择此方法执行。对于此项业务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为( )万元。
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3000×70%×(15-12)×3150÷(3150+28350)=630(万元)。

2021年某居民企业收入总额为6000万元(其中免税收入800万元,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1800万元),各项成本、费用和税金等准予扣除金额合计3600万元(其中含技术转让准予扣除的金额400万元)。2021年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21年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000-800-1800-3600+400)×25%+(1800-400-500)×50%×25%=162.5(万元)。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A,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选项B,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选项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选项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