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属于一般企业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需满足的条件,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没有此项规定。
甲企业在2021年3月签订合同,在5月将一台设备租给乙企业,合同约定租期2年,4月预收一年的租金合计12万元(不含增值税),则甲企业下列做法符合增值税相关规定的是( )。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下列选项中,符合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是( )。
境外旅客申请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故选项AB错误,选项D正确;选项C,应退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退增值税额=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用的含增值税的金额。
2021年7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中销售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6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5650元;销售啤酒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取价税合计款226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2000元。副食品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于当月末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并取回全部押金。就此项业务,该酒厂2021年7月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为( )元。
该酒厂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13%+(22600+5650)÷(1+13%)×13%=11050(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是生产并销售家用电器设备,2019年7月末相比3月末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为600万元,4月至7月底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85%,已知甲企业符合申请期末留抵退税的条件,则甲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为( )万元。
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600×85%×60%=306(万元)。
以下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的有( )。
选项BC,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免征增值税,但是不包括外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