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BC,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免征增值税,但是不包括外国企业。
某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一批商品,该批商品的三分之二用于销售,另外三分之一用于集体福利,2021年10月外购一座仓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600000元,该仓库用于存放该批商品;该厂当月购买一批材料用于该批产品的生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元,增值税3900元;当月计划用于销售的产品全部销售,销售额60000元。该厂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元。
将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600000+3900=603900(元)。
以下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有( )。
选项AC属于法定免税项目;选项BD都不属于法定免税范围,应当征税。与选项BD规定相近的免税项目: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下列哪些条件属于一般企业和先进制造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都必须满足的( )。
选项A属于一般企业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需满足的条件,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没有此项规定。
位于甲省某市区的一家建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乙省某市区提供写字楼和桥梁建造业务,2021年4月具体经营业务如下。
(1)该建筑企业对写字楼建造业务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按照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本月取得含税金额3000万元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该建筑企业将部分业务进行了分包,本月支付分包含税金额1200万元,取得分包商(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桥梁建造业务为甲供工程,该建筑企业对此项目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本月收到含税金额4000万元并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该建筑企业将部分业务进行了分包,本月支付分包含税金额1500万元,取得分包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从国外进口一台机器设备,国外买价折合人民币80万元,运抵我国入关前支付的运费折合人民币4.2万元,保险费折合人民币3.8万元。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9万元,该进口设备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也用于简易计税项目,该企业未分开核算。
(4)发生外地出差住宿费支出价税合计6.36万元,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餐饮费支出价税合计3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关税税率为10%,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3000-1200)÷(1+9%)×2%=33.03(万元)
销项税额=3000÷(1+9%)×9%=247.71(万元)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4000-1500)÷(1+3%)×3%=72.82(万元)
应纳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80+4.2+3.8)×10%=8.8(万元);进口环节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3%=(80+4.2+3.8+8.8)×13%=12.58(万元)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6.36÷(1+6%)×6%=0.36(万元)
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1200÷(1+9%)×9%+12.58+0.09+0.36=112.11(万元)
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247.71-112.11+(4000-1500)÷(1+3%)×3%=208.42(万元)
企业应向总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208.42-33.03-72.82=102.57(万元)
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业应向总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102.57×(7%+3%+2%)=12.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