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放弃免税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应税销售行为均应按照规定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销售对象选择部分应税销售行为放弃免税权。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甲公司与某家具厂于2021年1月17日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家具厂按照甲公司要求定制一批高档家具,同时约定甲公司2月10日预付货款100万元。由于资金暂缺,甲公司于3月1日才支付预付款。6月15日,家具厂给甲公司供货。则家具厂此笔销售业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以下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的有( )。
选项BC,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免征增值税,但是不包括外国企业。

根据“营改增通知”的规定,下列情况适用5%征收率的有( )。
选项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或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下列情形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有(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1)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A不当选);(2)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C);(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选项BD);(5)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①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②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③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对比,进行虚假申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