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酒厂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13%+(22600+5650)÷(1+13%)×13%=11050(元)。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该预征率是( )。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某超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2021年6月以405万元的含税价转让一间商铺,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该商铺为2016年1月购得并缴纳契税9万元,当地契税税率3%,则该个体户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增值税( )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外购的商铺,应差额计征增值税。由于应纳契税=契税的计税金额×契税税率,因此契税的计税金额=9÷3%=300(万元);2016年4月30日及以前缴纳契税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契税计税金额(含营业税)]÷(1+5%)×5%=(405-300)÷(1+5%)×5%=5(万元)。
以下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错误的是( )。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6月销售三批同样的货物,每批各100件,不含税销售价分别为每件70元、60元和20元。如果20元/件的销售价格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则该纳税人当月计算销项税额的销售额应为( )元。
纳税人销售货物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销售额,首先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所以,该纳税人当月计算销项税额的销售额=70×100+60×100+(70×100+60×100)÷200×100=19500(元)。
下列关于包装物押金的处理,正确的有( )。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需要区分情况判断是否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对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