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旅客申请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故选项AB错误,选项D正确;选项C,应退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退增值税额=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用的含增值税的金额。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该预征率是( )。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以下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错误的是( )。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自2019年4月1日起,下列项目中,适用增值税9%低税率的是( )。
自2019年4月1日起,选项ACD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选项B,农用挖掘机属于农机,适用9%的增值税低税率。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商务辅助服务的有( )。
选项A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会议展览服务”;选项B属于“文化创意服务——广告服务”。

位于市区的某电子设备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业务是生产电脑并对外销售。2021年9月和10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9月份业务:
(1)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税额52万元;当月免税进口料件一批,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40%,已向税务机关办理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内销货物,合同规定的价税合计金额共计565万元,本月应收回60%货款,其余货款于10月20日收回。
(3)当月出口电脑的离岸价格100万美元。
10月份业务:
(1)本月在国内购进各种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共计40万元。
(2)内销产品600台,开具普通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将与内销产品相同规格的自产产品300台对外捐赠,货物已移送。
(3)收回9月份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内销货物剩余40%的货款。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上述相关票据均在取得的当月申报抵扣。增值税征税率13%,退税率10%。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1∶6.3)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00×6.3×40%=252(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6.3-252)×(13%-10%)=11.34(万元)
9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52-11.34=40.66(万元)
9月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100×6.3-252)×10%=37.8(万元)
9月份应纳增值税=565÷(1+13%)×13%×60%-40.66=-1.66(万元)
期末留抵税额1.66<免抵退税额37.8,
按照较小一方1.66万元退税即9月份应退税额为1.6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7.8-1.66=36.14(万元)
10月应纳增值税税额=565÷(1+13%)×13%×40%+300÷600×(600+300)×13%-40=26+58.5-40=44.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