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下列增值税应税服务项目中,应按照租赁服务计征增值税的是( )。
选项B,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C,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选项D,宾馆的住宿服务属于“生活服务——餐饮住宿服务”。
B市甲建筑企业承包一项工程,将项目中的基地打造承包给乙企业,支付的分包款为30万元并取得了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2021年6月在A市取得含税建筑收入200万元,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纳税,则甲企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市预缴税款( )万元。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甲企业应在A市预缴税款=(200-30)÷(1+9%)×2%=3.12(万元)。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商务辅助服务的有( )。
选项A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会议展览服务”;选项B属于“文化创意服务——广告服务”。
下列货物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 )。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选项C)、免征增值税项目(选项D)、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选项B,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某市一家进出口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外进口中档护肤品一批,该批货物在国外的买价为200万元人民币,由进出口公司支付的购货佣金10万元人民币,运抵我国海关卸货前发生的运输费为30万元人民币,保险费无法确定。该批货物已报关,取得海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从境内某服装公司采购服装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税金分别为80万元和10.4万元。当月将该批服装全部出口,离岸价格为150万元人民币。
(3)将2017年购置的一处位于外省的房产出租,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09万元。
(4)从某境外公司承租仪器一台,支付租金(含增值税)169.5万元人民币。该境外公司所属国未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且未在我国设有经营机构,也未派人前来我国。
(5)当月将业务(1)购进的护肤品98%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300万元,2%作为本公司职工的福利并发放。
(其他相关资料:销售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的增值税税率为13%,出口的退税率为13%,不动产租赁的增值税税率为9%,进口护肤品的关税税率为10%,期初留抵税额为0,相关票据均已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关税完税价格=(200+30)+(200+30)×0.3%=230.69(万元)
关税应纳税额=230.69×10%=23.07(万元)
增值税应纳税额=(230.69+23.07)×13%=32.99(万元)
应退税额=80×13%=10.4(万元)
应预缴的增值税=109÷(1+9%)×3%=3(万元)
应预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7%=0.21(万元)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应扣缴增值税=169.5÷(1+13%)×13%=150×13%=19.5(万元)
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150×10%=15(万元)
销项税额=300×13%=39(万元)
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32.99×98%=32.33(万元)
提示:关于业务(4)中,代扣代缴的增值税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时需要提供完税凭证。题目中未对代扣代缴的税款进行进一步说明,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将其计算在内。
当月合计缴纳增值税=109÷(1+9%)×9%+39-32.33-3=12.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