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B,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消费税。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甲外贸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0月从乙生产企业购进一批高档化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0万元,增值税15.6万元。当月外贸企业将这批高档化妆品全部出口,离岸价格折合人民币为226万元。已知高档化妆品增值税退税率为13%,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5%,则该外贸企业出口高档化妆品应退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为( )万元。
外贸企业出口高档化妆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税依据均为购进高档化妆品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增值税价款,与离岸价格无关。该外贸企业出口高档化妆品应退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120×(13%+15%)=33.6(万元)。
下列行为中,既不征收增值税也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
选项A,既征收增值税,也征收消费税;选项B,征收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选项C,征收消费税,不征收增值税。
下列关于酒计征消费税的有关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有( )。
选项B,啤酒适用从量定额办法计征消费税,所以其押金不计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选项C,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并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的配制酒,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选项D,果啤属于啤酒,按啤酒征收消费税。
下列各项中,符合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规定的有( )。
选项B,对委托加工业务,受托方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委托方收回后不管是否已经销售均应补缴委托加工环节应纳的消费税。
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有( )。
选项A,白酒在生产销售、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缴纳消费税;选项D,委托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的委托方是消费税纳税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