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购进职工福利用品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36000×13%+200000×13%-100000×13%=30680-13000=17680(元),实际税负=17680÷(36000+200000)×100%=7.49%,即征即退税额=17680-(36000+200000)×3%=10600(元)。
下列选项中,符合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是( )。
境外旅客申请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故选项AB错误,选项D正确;选项C,应退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退增值税额=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用的含增值税的金额。
下列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 )。
选项A,属于将购买的货物用于生产经营,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不缴纳增值税;选项B,将购进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计算征收增值税;选项CD,属于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不缴纳增值税。
某食品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0月发生下列业务:
(1)向农民收购大麦1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30000元,验收后移送另一食品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膨化食品(已全部领用),支付加工费价税合计9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从县城某工具厂(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小工具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税合计款4120元。
(3)将以前月份购入的10吨玉米渣对外销售9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200元,将1吨玉米渣无偿赠送给客户。
(4)销售自产夹心饼干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120000元。
(5)上月向农民收购的用于生产玉米渣的玉米因保管不善霉烂,账面成本3931元(含运费200元)。
(6)转让小型生产设备一台(已于购进时抵扣进项税额),作价8475元(含税),已取得购买方开具的支票。
(7)允许广告公司在本厂2019年4月建成的围墙上喷涂家电、服装广告,价税合计收取60000元。
(8)修缮原值190万元的仓库,为修缮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共支出12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合计15600元。
(其他相关资料:上述业务发票均于当月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收购大麦用于生产13%税率的膨化食品,扣除率适用10%。该食品加工厂当期收购大麦可以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30000×10%=3000(元)
加工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900÷(1+13%)×13%=103.54(元)
购买小工具可以抵扣的进项税=4120÷(1+3%)×3%=120(元)
取得小规模纳税人找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
由于玉米计算抵扣进项税时适用的是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后,账面成本是计算进项税额基数的(1-9%)。玉米因管理不善霉烂作进项税额转出时,注意将农产品账面成本还原成计算进项税时的基数。
进项税额转出=(3931-200)÷(1-9%)×9%+200×9%=369+18=387(元)
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3000+103.54+120-387+15600=18436.54(元)
该食品加工厂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售玉米渣的销项税=25200×9%=2268(元)
无偿赠送给客户的玉米渣视同销售的销项税=25200÷9×1×9%=252(元)
玉米渣作为农业初级产品,适用9%的低税率。
销售夹心饼干的销项税=120000×13%=15600(元)
转让设备的销项税=8475÷(1+13%)×13%=975(元)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方能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业务(6)中转让的小型生产设备已于购进时抵扣过进项税额,故不得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允许广告公司在本厂2019年4月建成的围墙上喷涂家电、服装广告属于销售不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销项税=60000÷(1+9%)×9%=4954.13(元)
当期销项税额合计=2268+252+15600+975+4954.13=24049.13(元)
该食品加工厂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24049.13-18436.54=5612.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