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酒计征消费税的有关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有(  )。
  • A.

    在确定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率时,计算的啤酒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

  • B.

    纳税人生产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在包装物逾期未退、没收押金时,将押金并入当期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 C.

    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并且酒精度低于40度(含)的配制酒,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 D.

    果啤属于其他酒,按“其他酒”征收消费税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选项B,啤酒适用从量定额办法计征消费税,所以其押金不计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选项C,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并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的配制酒,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选项D,果啤属于啤酒,按啤酒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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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三章 奇兵制胜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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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白酒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的有关说法中,错误的是(  )。

  • A.

    除税务总局已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外,其他按规定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 B.

    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

  • C.

    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70%范围内

  • D.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70%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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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属于委托加工的情形是(  )。

  • A.

    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

  • B.

    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

  • C.

    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

  • D.

    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生产方式。除此之外都不能叫做委托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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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情况属于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的有(  )。

  • A.

    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 B.

    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 C.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烟叶生产烟丝

  • D.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选项C,烟叶不属于消费税的应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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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消费税的纳税地点,说法正确的有(  )。

  • A.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由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 B.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应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C.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D.

    纳税人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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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发生下列业务: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A牌卷烟180箱,销售额65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收取货款的70%,实际收到40%。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B牌卷烟80箱,取得销售额380万元。

(2)进口一批烟丝,货物成交价300万元,甲卷烟厂另行承担并支付运抵我国口岸前的运费和保险费支出8万元。

(3)将200箱B牌甲类卷烟移送给下设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门市部当月将其对外销售,取得销售额900万元。

(4)外购一批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65万元,税额21.45万元;当月领用80%用于连续生产卷烟。

(5)税务机关检查发现,2021年3月甲厂接受乙厂委托加工一批烟丝,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已知乙厂提供烟叶的成本95万元,甲厂收取加工费20万元,乙厂尚未销售收回的烟丝。

(其他相关资料:以上销售额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A牌、B牌卷烟均为甲类卷烟,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56%加每箱15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30%,进口烟丝关税税率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业务(1)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额=(650×56%+180×150÷10000)×70%+380×56%+80×150÷10000=470.69(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进口烟丝的组成计税价格=(300+8)×(1+10%)÷(1-30%)=484(万元)。

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484×30%=145.2(万元);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484×13%=62.92(万元)。

业务(2)当月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额=145.2+62.92=208.12(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业务(3)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额=900×56%+200×150÷10000=507(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业务(4)中将外购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可以按照生产领用量抵扣外购烟丝已纳的消费税。当月甲厂国内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额=470.69+507-165×30%×80%=938.09(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①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提货时受托方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要补缴税款。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缴。

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95+20)÷(1-30%)×30%=49.29(万元)。

②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受托方未按照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对受托方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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