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外购的下列货物,不可以作进项税额抵扣的是(  )。
  • A.

    外购的固定资产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 B.

    外购的电子设备用于交际应酬

  • C.

    外购的文具用于捐赠贫困小学

  • D.

    外购机器设备用于对另一企业投资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选项CD,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等改变所有权的行为,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

查看答案
本题来源:第二章 奇兵制胜习题
去题库练习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6月销售三批同样的货物,每批各100件,不含税销售价分别为每件70元、60元和20元。如果20元/件的销售价格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则该纳税人当月计算销项税额的销售额应为(  )元。

  • A.

    13000

  • B.

    15000

  • C.

    19500

  • D.

    21000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纳税人销售货物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销售额,首先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所以,该纳税人当月计算销项税额的销售额=70×100+60×100+(70×100+60×100)÷200×100=19500(元)。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以下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有(  )。

  • A.

    销售古旧图书

  • B.

    外国企业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

  • C.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和设备

  • D.

    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选项AC属于法定免税项目;选项BD都不属于法定免税范围,应当征税。与选项BD规定相近的免税项目: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可以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下列货物属于视同自产货物的有(  )。

  • A.

    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并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

  • B.

    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配套出口,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工具

  • C.

    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配套出口,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业自产货物组合成成套货物,并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

  • D.

    委托加工收回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不同的货物,并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D,委托加工货物要视同自产货物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再委托深加工的货物;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且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以下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的有(  )。

  • A.

    避孕药品和用具

  • B.

    外国政府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

  • C.

    外国企业无偿赠送的进口设备

  • D.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选项BC,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免征增值税,但是不包括外国企业。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组合题]

位于市区的某电子设备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业务是生产电脑并对外销售。2021年9月和10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9月份业务:

(1)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税额52万元;当月免税进口料件一批,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40%,已向税务机关办理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内销货物,合同规定的价税合计金额共计565万元,本月应收回60%货款,其余货款于10月20日收回。

(3)当月出口电脑的离岸价格100万美元。

10月份业务:

(1)本月在国内购进各种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共计40万元。

(2)内销产品600台,开具普通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将与内销产品相同规格的自产产品300台对外捐赠,货物已移送。

(3)收回9月份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内销货物剩余40%的货款。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上述相关票据均在取得的当月申报抵扣。增值税征税率13%,退税率10%。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1∶6.3)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00×6.3×40%=252(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6.3-252)×(13%-10%)=11.34(万元)

9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52-11.34=40.66(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9月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100×6.3-252)×10%=37.8(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9月份应纳增值税=565÷(1+13%)×13%×60%-40.66=-1.66(万元)

期末留抵税额1.66<免抵退税额37.8,

按照较小一方1.66万元退税即9月份应退税额为1.66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7.8-1.66=36.14(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10月应纳增值税税额=565÷(1+13%)×13%×40%+300÷600×(600+300)×13%-40=26+58.5-40=44.5(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