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积极式函证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为了确保对函证过程的控制,防止被审计单位与被询证者串通舞弊,由被审计单位催收询证函是不妥当的,注册会计师可以自己催收,选项D当选。
下列关于审计证据说法中正确的有( )。
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本身并不足以提供充分的审计证据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获取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选项A);审计证据很少是绝对的,从性质上来看反而是说服性的,并能佐证会计记录中所记录信息的合理性(选项B)。
下列情形中,可能影响询证函回函可靠性的有( )。
以上四项均可能会影响询证函回函的可靠性。在评价函证的可靠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对询证函的设计、发出及收回的控制情况;被询证者的胜任能力、独立性、授权回函情况、对函证项目的了解及其客观性;被审计单位施加的限制或回函中的限制。
在确定实质性分析程序使用的数据的可靠性时,注册会计师通常考虑的因素有( )。
在确定实质性分析程序使用的数据是否可靠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可获得信息的来源;(2)可获得信息的可比性;(3)可获得信息的性质和相关性;(4)与信息编制相关的控制。同时为了更全面地考虑数据的可靠性,当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时,如果使用被审计单位编制的信息,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测试与信息编制相关的控制,以及这些信息是否在本期或前期经过审计。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甲公司2021年末的一笔大额银行借款已于2022年初到期归还。A注册会计师检查了还款凭证等支持性文件,结果满意,决定不实施函证程序,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不实施函证程序的理由。
(2)A注册会计师评估认为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较高,为尽早识别可能存在的错报,在期中审计时对截至2021年9月末的余额实施了函证程序,在期末审计时对剩余期间的发生额实施了细节测试,结果满意。
(3)A注册会计师对应收乙公司的款项实施了函证程序。因回函显示无差异,A注册会计师认可了管理层对应收乙公司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处理。
(4)A注册会计师拟对甲公司应付丙公司的款项实施函证程序。因甲公司与丙公司存在诉讼纠纷,管理层要求不实施函证程序。A注册会计师认为其要求合理,实施了替代审计程序,结果满意。
(5)A注册会计师评估认为应付账款存在低估风险,因此,在询证函中未填列甲公司账面余额,而是要求被询证者提供余额信息。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应当对重要的银行借款实施函证程序。
(2)不恰当。重大错报风险较高时,应在期末或接近期末实施函证,只有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才可以在期中实施函证。
(3)不恰当。函证不能为应收账款的准确性、计价和分摊认定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
(4)不恰当。还应考虑可能存在重大的舞弊或错误,以及管理层的诚信度。
(5)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