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移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4000+600×12)/(400+600)=11.2(万元),6月20日移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4000+600×12-500×11.2+700×13)/(400+600-500+700)=12.25(万元),本月发出材料成本=11.2×500+12.25×900=16625(万元),其中6%为销售部门耗费,因此发出材料计入销售费用的金额=16625×6%=997.5(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1年4月5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原材料,该批原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400万元。2021年4月25日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当日,支付加工费400万元,另支付增值税52万元和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0万元。假定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考虑其他因素,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是( )万元。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则委托方支付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所以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的入账价值=1400+400=1800(万元)。

接以上第6题,若该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发出材料成本,则月末结存A材料的金额为( )万元。
本月发出材料成本=4000+100×12+500×12+400×13=16400(万元),月末结存A材料成本=(4000+600×12+700×13+400×14)-16400=9500(万元)。

甲公司2021年年末持有乙原材料100件,成本为每件5.3万元,每件乙原材料可加工为一件丙产品,加工过程中预计还将发生的费用为每件0.8万元,丙产品销售过程中估计每件将发生销售费用0.2万元。2021年12月31日,乙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为每件5.1万元,丙产品的市场价格为每件6万元,乙原材料持有期间已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21年年末对乙原材料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 )万元。
每件丙产品成本=5.3+0.8=6.1(万元),高于其市场价格每件6万元,所以丙产品发生减值,那么乙原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乙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6-0.2-0.8=5(万元),每件乙原材料的成本为5.3万元,每件乙原材料减值额=5.3-5=0.3(万元),因此乙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余额=0.3×100=30(万元),甲公司2021年年末对乙原材料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30-10=20(万元)。

下列各项资产一般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中填列的有( )。
选项C,企业采购的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

下列有关存货的会计处理中,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A,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