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利息收入在税法上属于免税项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作纳税调减;税收滞纳金在税法上不允许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作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800+10-20=790(万元),当期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790×25%=197.5(万元);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50-40)-(20-30)=20(万元);则甲公司2023年的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197.5+20=217.5(万元)。


甲公司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2021年有关甲公司无形资产发生的相关业务如下:
(1)6月1日,甲公司自行研发某项非专利技术,当月研发成功并投入使用,其中研究阶段支出200万元;开发阶段支出总额为300万元,其中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50万元。该项无形资产无法确定其预计使用年限。
(2)6月5日,出租一项特许权,账面余额为600万元,已摊销200万元,本月应摊销8万元,收到本月租金12万元(不含税)存入银行。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
(3)10月5日,以有偿方式取得一项土地使用权供管理部门使用,实际成本为3 3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30年。
(4)10月30日,出售一项专利权,该专利权账面余额为300万元,已摊销6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取得收入32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
(5)12月31日,经减值测试,甲公司自行研发的非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18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研究阶段的支出以及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均应计入管理费用,所以计入该项非专利技术成本的金额为250万元;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用计提摊销。
出租无形资产的租金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其摊销额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该项土地使用权供管理部门使用,摊销金额记入“管理费用”科目;无形资产当月增加当月开始摊销,每年计提摊销额=3 300/30=110(万元),2021年摊销3个月=110÷12×3=27.5(万元)。
资料(4)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20
累计摊销 60
贷:无形资产 300
资产处置损益 80
故,资产处置损益导致利润总额增加80万元。
12月末,自行研发的非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为250万元;根据资料(5),已知该非专利技术可收回金额为180万元,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所以应对该非专利技术计提减值准备70万元,将其非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180万元。

下列项目中,属于资产要素特点的是( )。
选项A错误,可以是无形的,例如专利权;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在取得收取货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