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该存货可变现净值=220-40-4=176(万元),其成本为200万元,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00-176=24(万元)。
甲公司2023年全年税前会计利润为8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2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10万元。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为40万元,年末数为5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30万元,年末数为2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23年的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国债利息收入在税法上属于免税项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作纳税调减;税收滞纳金在税法上不允许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作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800+10-20=790(万元),当期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790×25%=197.5(万元);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50-40)-(20-30)=20(万元);则甲公司2023年的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197.5+20=217.5(万元)。
2022年1月10日,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实际收到价款320 000元存入银行。出售时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00 000元,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借方余额为280 000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借方余额为20 000元。购入该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支付价款310 000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10 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公司出售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交增值税( )元。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不需要扣除已宣告未发放现金股利和已到付息期未领取的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交增值税=(320 000-310 000)÷(1+6%)×6%=566(元)。
下列各项中,不会影响企业营业利润的是( )。
无法查明原因的库存现金盘盈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影响营业利润,影响利润总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