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增加204.4万元
- B、减少76万元
- C、增加132.2万元
- D、减少72.2万元
账务处理如下:
(1)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2
贷:银行存款 452
(2)领用工程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400
贷:工程物资 400
(3)领用库存商品时:
借:在建工程 300
贷:库存商品 300
(4)确认工程人员工资时:
借:在建工程 60
贷:应付职工薪酬 60
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615.6
累计折旧 144.4
贷:固定资产 760
借:银行存款 893.8
贷:固定资产清理 8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3.8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4.4
贷:资产处置损益 204.4
对营业利润的影响=-72.2(管理费用)+204.4(资产处置损益)=132.2(万元)。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要素有( )。
企业只拥有未来一段时间主导该商品使用的权利,表明企业并未取得该商品的控制权,选项C不属于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要素;选项D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判断控制权是否转移的迹象之一。
下列各项中,企业现金清查发现的无法查明原因的溢余,经批准后应记入的会计科目是( )。
企业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计入营业外收入,应支付给有关单位的现金溢余计入其他应付款。
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5月末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消费税应税消费品,材料成本为660万元,加工费为56万元(不含税),受托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0万元。该批材料加工后,委托方直接用于出售,则该批材料加工完毕入库时的成本为( )万元。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该批材料加工完毕入库时的成本=660+56+40=7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