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企业开出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银行手续费,应记入“财务费用”科目借方;
选项C,计提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应记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的明细科目有(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下列各项中,关于包装物的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A错误,随同商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选项 B 错误,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实际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选项C错误,生产产品领用的包装物,按实际成本计入生产成本。
甲公司2023年全年税前会计利润为8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2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10万元。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为40万元,年末数为5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30万元,年末数为2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23年的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国债利息收入在税法上属于免税项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作纳税调减;税收滞纳金在税法上不允许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作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800+10-20=790(万元),当期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790×25%=197.5(万元);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50-40)-(20-30)=20(万元);则甲公司2023年的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197.5+20=217.5(万元)。
2021年3月1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A.B两种商品,A商品的单独售价为3 000元,B商品的单独售价为12 000元。该合同价款为13 000元。假定A商品和B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且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影响。分摊至A、B商品的合同价款描述正确的是( )。
分摊至A商品的合同价款=3 000/(3 000+12 000)×13 000=2 600(元);分摊至B商品的合同价款=12 000/(3 000+12 000)×13 000=10 400(元)。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准则解释和会计处理规定。其中,起统驭作用的是具体准则。( )
基本准则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是具体准则制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