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企业网上银行子系统主要业务功能包括( )。
企业网上银行子系统主要业务功能包括:(1)账户信息查询(B选项);(2)支付指令(A选项);(3)B2B网上支付;(4)批量支付(C选项)。D选项,B2C是个人网上银行的主要功能之一。

下列关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说法错误的有( )。
选项B,属于“现代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广告服务)”。选项D,属于“交通运输服务”。

甲餐具生产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一次性餐具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24年8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收购原木用于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买价35 200元,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452元。
(2)采取预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次性餐具。8月1日双方签订销售合同,8月3日预收全部含税货款113 000元,另收取包装费3 390元;8月15日和8月25日各发出50%的餐具。
(3)受托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17 100元,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39 900元。甲餐具生产厂无同类木制一次性筷子销售价格。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农产品扣除率为10%,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452元”不需要减除,选项C、D排除。(2)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甲餐具生产厂收购原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35 200元)×10%,选项B正确,选项A错误。
除另有规定外,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1)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应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计税,选项B、D错误。(2)“113 000元”为含税货款,“3 390元”亦为含税金额,均应作价税分离处理,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首先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甲餐具生产厂无同类木制一次性筷子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39 900+17 100)÷(1-5%)=60 00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60 000×5%=3 000(元)。

甲公司今年年初拥有并使用下列车辆(均为汽油动力车):(1)整备质量5吨的载货卡车15辆,该型号货车当地规定车船税年税额为每吨50元;(2)7座乘用车6辆,当地规定该型号乘用车车船税年税额每辆420元。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本年度应纳车船税税额为( )元。
(1)载货卡车的计税依据应为整备质量吨位数,因此载货卡车应纳车船税额=5×50×15=3 750(元);(2)乘用车以辆数作为计税依据,因此7座乘用车应纳车船税额=420×6=2 520(元)。因此,甲公司本年度应纳车船税税额=3 750+2 520=6 27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