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担保方式中,属于人的担保的是(  )。
  • A.

    抵押

  • B.

    质押

  • C.

    保证

  • D.

    定金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和合同编的规定,担保的方式主要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其中,保证属于人的担保,定金属于金钱担保,抵押、质押、留置为物的担保。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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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3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最后三套卷(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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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判断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适用于解决横向关系经济纠纷,仲裁和民事诉讼适用于解决纵向关系经济纠纷。(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适用于解决纵向关系经济纠纷,仲裁和民事诉讼适用于解决横向关系经济纠纷。本题表述错误。

【知识链接】

仲裁、复议和诉讼的总结

解决横向关系经济纠纷(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

仲裁

只能择其一(或诉或裁)

民事诉讼

解决纵向关系经济纠纷(行政管理相对人和行政机关之间)

行政复议

通过复议机关的复议程序

①行政复议的纠纷解决范围广于行政诉讼

②行政复议通常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③行政复议一般没有最终的法律效力(不服可诉)

行政诉讼

通过法院的司法审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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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组合题]

2024 年 1 月 10 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了一张汇票(纸质), 到期日为 2024年 4 月 10 日。乙公司财务人员张某因工作失误而丢失该张汇票。张某因担心受到处分,并未将该情况报告乙公司。2024 年 1 月 15 日,赵某捡到该汇票,伪造乙公司签章并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以偿还赵某欠丙公司的货款。 丙公司要求提供担保,赵某拟以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丁公司为保证人,经丁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并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在签章时仅加盖丁公司财务专用章。2024 年 2 月 10 日,丙公司为支付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2024 年 4 月 11 日,戊公司向甲公司提示付款。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签章系伪造,以此为由拒绝付款。戊公司随后向丙公司追索,丙公司发现汇票上的金额被变造,变造前的金额为 80 000 元,变造后的金额 180 000 元,且无法辨别丙公司签章时间与汇票变造时间的先后,丙公司仅愿意按照 80 000 元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丁公司在该汇票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并加上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本题中,在签章时仅加盖丁公司财务专用章,而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所以不符合法律规定。

[要求2]
答案解析:

甲公司以乙公司的签章系伪造为由拒绝付款,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本题中, 虽然乙公司签章被伪造,但不影响其他真实的签章,所以甲仍然要承担票据责任, 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3]
答案解析:

丙公司仅愿意按照 80 000 元承担票据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无法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本题中,丙无法辨别其签章时间与汇票变造时间的先后,则视同在变造前签章,变造前的金额为 80 000 元,所以,丙公司以此金额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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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 A.6 周岁的王某将自己的电话手表赠与赵某
  • B.张某以高于市场价 30% 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李某
  • C.宋某以泄露王某隐私为由,胁迫王某以超低价格将祖传古董卖给自己
  • D.甲公司代理人刘某与乙公司负责人串通,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张某以高于市场价 30% 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李某,如无其他因素影响,属于有效民事法律行为,选项 B 不当选;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选项 C 不当选。无效法律行为的种类包括以下几项: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选项 A);(2)当事人通谋虚假表示实施的;(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选项 D);(4)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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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以自己的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同时由丙公司提供保证。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时,甲公司无力清偿乙银行的贷款本息。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乙银行可以先就甲公司的机器设备实现抵押权
  • B.乙银行可以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 C.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的机器设备行使抵押权
  • D.乙银行应当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1)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2)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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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一定数量以上的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证券民事赔偿诉讼。该数量为    

  • A.

    40

  • B.

    20

  • C.

    50

  • D.

    30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投资者保护机构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的除外。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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