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物权编和合同编的规定,担保的方式主要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其中,保证属于人的担保,定金属于金钱担保,抵押、质押、留置为物的担保。选项D当选。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年利率为15%(当年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6%),借款期限自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张某单方以书面形式向乙银行作出保证,乙银行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当事人之间未约定担保权实现的顺序。借款期限届满后,甲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借款,按借款期内利息15%计算的逾期利息。乙银行经调查发现:(1)甲企业可供偿债的财产不足200万元;(2)在借款期间,甲企业将一批产品以市价50万元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已交付;(3)甲企业一台价值80万元的生产设备,1个月前被送交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业未交付15万元维修费,该生产设备被丁公司留置。查明情况后,乙银行于2021年10月20日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张某主张:借款债权既有保证担保,又有甲企业的抵押担保,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同日,乙银行分别向丙公司与丁公司主张,就丙公司所购买的该批产品及丁公司所留置的生产设备实现抵押权。丁公司则认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公司提供生产设备为该笔借款设定抵押权,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到期不偿还借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本题中第三人丙公司提供物保、丁公司提供人保,因此,乙银行可以在“人保”和“物保”中选择,选项C当选。
登记为营利法人的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提供担保,当事人不得以其不具有担保资格为由主张担保合同无效。( )
本题表述正确。
【知识链接】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财产被添附,添附物归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消灭。( )
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财产被添附,添附物归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效力及于抵押人应获得的补偿金。本题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