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2023年中国境内甲公司职员王某全年收支情况如下:
(1)全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350 000元,按照规定缴纳的“3险1金”56 250元,独生女小学教育支出80 000元,王某有一个姐姐,其父母年满60周岁,赡养老人支出60 000元,个人在职读博支出50 000元。
(2)出租住房每月取得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5 000元,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200元,无维修支出。
(3)购买体育彩票中奖50 000元,发生领奖交通费支出200元,并将其中10 000元直接捐赠给甲小学。
(4)取得企业债券利息3 000元,机动车保险赔款40 000元,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款350 000元,境内A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13 000元。
已知:王某2023年每月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 000元,与其姐姐均摊享受每人每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1 500元,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00元;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偶然所得适用20%的税率;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节选如下: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 000元至144 000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 520;超过144 000元至300 000元的部分,适用2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6 9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扣除项目合计=60 000(减除费用)+56 250(专项扣除)+2 000×12(独生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1 500×12(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400×12(继续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163 050(元);(2)应纳税所得额=350 000-163 050=186 950(元);(3)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 920;(4)应纳税额=186 950×20%-16 920=20 470(元)
财产租赁所得,按次(月)计征个人所得税,每次(月)收入>4 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5 000-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200-由纳税人负担的不超过800元的维修费0]×(1-20%)。王某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1)王某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应当按照偶然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偶然所得应全额计税,没有任何扣除,因此王某发生的领奖交通费支出不得扣除;(3)直接捐赠不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1)选项A: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债券利息无免税规定,应纳个人所得税600元(3 000×20%);(2)选项B: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3)选项C:个人取得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4)选项D:对境内上市公司股票(非限售股)转让所得,暂不(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当题目未交待是否为限售股时,视为非限售股处理)。
对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自然人性质的企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收购单位支付个人款项时,可以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包括:(1)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2)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甲公司从乙公司处购入一处土地使用权,双方于2022年3月5日签订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支付价款的时间为4月30日前,交付土地使用权的日期为5月5日。因甲公司拖延付款,乙公司直至6月10日才向其交付该土地使用权,则甲公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本题中,合同约定交付土地的时间为5月5日,因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6月。
甲因采购货物签发一张票据给乙,丙从乙处窃取该票据,丁明知丙系窃取所得但仍受让该票据,并将其赠与不知情的戊,下列取得票据的当事人中,享有票据权利的是( )。
(1)持票人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上述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丙和丁均不享有票据权利;(2)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戊虽然是善意不知情的,但是其未支付合理对价,其票据权利不优于其前手丁,故戊不享有票据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