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见的共同共有的形态主要有: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共同继承的财产。选项A、B、C当选。(2)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外,视为按份共有。选项D不当选。
刘某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邻居张某恰好又在维修院子,刘某误用邻居张某的水泥砌墙,直到房屋修好后才发现,针对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附合,是指不同所有权人的物因密切结合而形成难以分割的新物,若分割会毁损该物或花费较大。本题中,房屋和水泥难以分割,属于附合。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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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附的种类:
种类 | 含义 | 具体情形 | |
附合 | 指不同所有权人的物因密切结合而形成难以分割的新物,若分割会毁损该物或花费较大 | 不动产+动产 | 错用他人油漆粉刷自己的房子 |
动产+动产 | 错用他人油漆粉刷桌子 | ||
混合 |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所有权人的动产相互混杂合并,不能识别或识别所需费用过大 | 不同所有人的不同大米被倒入同一仓库里 | |
加工 | 指在他人的物上进行劳作或改造,从而使其具有更高价值的活动 | 雕刻他人木材为木雕作品,在他人画布上作画等 |
2022年1月10日,甲不慎遗失自己的钻石戒指,乙拾得该戒指,并于2022年3月15日将该戒指出售给不知情的丙,甲在2022年4月3日无意中得知自己的戒指在丙手上,甲可以请求丙返还戒指的期间是( )。
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本题中,甲在2022年4月3日知道戒指在丙手上,故选项C当选。
王某、李某、刘某以20%、30%、50%的份额共有一套房屋。现王某拟将自己的份额以60万元转让给第三人张某,李某、刘某均主张自己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李某、刘某针对购买比例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下列关于李某、刘某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按份共有人王某拟转让自己的共有份额给第三人,其他按份共有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选项D当选。
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可以主张优先购买。( )
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此处需要注意区分两种情况下的不同规定。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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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 :
(1)对内转让:约定→不得主张;
(2)对外转让:可以主张;
(3)继承、遗赠:约定→不得主张(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
甲将自己的相机借给乙使用,乙的好朋友丙看中了该相机,乙为了树立自己在朋友心中的形象,遂大方的将相机送给了不知情的丙,丙属于善意取得,甲不得主张丙归还相机。( )
在赠与等无偿受让的情形中,赠与人无权处分,即使受赠人属于善意,也无权主张善意取得。本题中,虽然丙不知情,但是由于其是无偿受赠,无权主张善意取得,本题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