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时,创业板上市公司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选项A不当选;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年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属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制条件,选项D不当选。
行使追索权的追索金额包括:(1)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2)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所以作为追索权标的的追索金额,通常要比作为付款请求权标的的票据金额要大,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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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权的行使
项目 | 具体规定 | |
金额 | 首次 | (1)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2)自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至清偿日,按人民银行利率计算的利息; (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
再次 | (1)已清偿的全部金额; (2)前项金额自清偿日至再追索清偿日,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3)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
2024年4月15日,王某与甲信托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书面信托协议,协议约定:将5000万的个人合法财产委托甲信托公司管理。甲信托公司负责将王某的5000万元资金用于发放贷款,主要为企业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收益的80%归王某、20%为甲信托公司所有,信托期限为5年,信托收益于每年的12月31日支付,信托终止时本金归还王某。2024年6月30日,王某发现甲信托公司将其信托财产投资于股市,信托本金显示亏损10%,王某立即联系甲信托公司撤销该笔信托财产,甲信托公司未与理会。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要约的撤销与变更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 15 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 外,选项 A 不当选;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并通知被收购公司,选项 B 不当选;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 要约,选项 C 当选,选项 D 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