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经营行为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
  • A.康养中心提供住宿并举办健康讲座
  • B.健身房提供健身场所并销售减肥药
  • C.商场销售相机及存储卡
  • D.商场销售空调并提供安装服务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成立的行为标准有两点,一是其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二是该项行为必须既涉及销售货物又涉及销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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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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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出口应税消费品的行为中,适用消费税免税不退税政策的是(  )。
  • A.有出口经营权的酒厂出口自产白酒
  • B.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实木地板
  • C.商业批发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卷烟
  • D.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高档化妆品直接出口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适用消费税免税不退税政策;选项BD,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适用免税并退税政策;选项C,其他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适用不免税也不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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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所得来源地确定方法的表述中,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有(  )。
  • A.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收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 C.股息所得按照分配股息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 D.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选项B,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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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
  • A.收缴发票行为
  • B.没收违法所得
  • C.阻止出境行为
  • D.暂停免税办理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征税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必经前置程序。选项D,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申请人对其不服的,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必经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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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居民个人王某及配偶名下均无房,在某省会城市工作并租房居住,2018年9月开始攻读工商管理硕士。2019年王某取得收入和部分支出如下:

(1)每月从单位领取扣除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后的工资8000元,截至11月底累计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款363元。

(2)取得年终奖48000元,选择单独计税。

(3)利用业余时间出版一部摄影集,取得稿酬20000元。

(4)每月支付房租3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以上专项附加扣除均由王某100%扣除)

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率表(部分)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部分)

要求: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2月王某取得的工资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8000×12-5000×12-1500×12-400×12)×3%-363=33(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48000÷12=4000(元),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王某取得的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48000×10%-210=459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王某取得的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20000×(1-20%)×70%×20%=224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

王某取得的2019年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8000×12+20000×(1-20%)×70%-5000×12-1500×12-400×12]×3%=732(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732-363-33-2240=-1904(元),王某就2019年综合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请的应退税额为19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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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拟对其开发的位于县城一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项目相关信息如下:

(1)2015年12月以10000万元竞得国有土地一宗,并按规定缴纳契税。

(2)该项目2016年开工建设,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为3月25号,2019年1月竣工,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7000万元;开发费用3400万元。

(3)该项目所属物业用房建成后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并已移交物业公司使用,物业用房开发成本500万元。

(4)2019年4月,该项目销售完毕,取得含税销售收入42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契税税率4%,利息支出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当地省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企业对该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房地产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本题虽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属于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要求2]
答案解析:

该项目应缴纳的增值税额=42000÷(1+5%)×5%=200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允许扣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000×(5%+3%+2%)=200(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允许扣除的土地支付金额=10000×(1+4%)=10400(万元)

允许扣除的开发成本=7000(万元)

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10400+7000)×10%=1740(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加计扣除=(10400+7000)×20%=3480(万元)

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10400+7000+1740+200+3480=22820(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不含税收入=42000-2000=40000(万元)

增值额=40000-22820=17180(万元)

增值率=17180÷22820=75.28%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额=17180×40%-22820×5%=57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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