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挂失止付不是公示催告的必经程序。选项C,行使和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选项D,公示催告应在全国性的报刊上刊登。
【知识点拓展】
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只包括三种: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不含仲裁。
(1)挂失止付
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
(2)公示催告
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程序。
(3)普通诉讼
是指丧失票据的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出票人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诉讼活动。
票据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选项B)和收款人(选项A)。选项C、D,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的当事人,属于票据非基本当事人。
【知识点拓展】
票据当事人,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
“不得转让”属于任意记载事项,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该票据不得背书转让。
【知识点拓展】
不同当事人记载“不得转让”的效力对比:
出票人记载:属于任意记载事项,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该票据不得背书转让。
背书人记载:属于禁转背书,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其只对直接的被背书人承担票据责任。
选项A、C、D,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选项B,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
【知识点拓展】
银行卡计息与收费总结:
根据是否具有透支功能,将银行卡分为可以透支的信用卡和不能透支的借记卡,信用卡根据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准贷记卡(选项B)和贷记卡(选项D);而借记卡又根据功能不同分为专用卡(选项A)、储值卡和转账卡(选项C)。
【知识点拓展】银行卡的分类
委托收款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
【知识点拓展】
委托收款付款
①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②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
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