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甲公司向自然人乙借款,丙公司为一般保证人。后人民法院受理了丙公司破产案,但此时甲公司所欠乙的借 款尚未到期。乙就其担保债权向管理人进行了申报。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已申请债权进行核查时,债权人 丁提出:丙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对乙享有先诉抗辩权;借款到期后,如果甲公司向乙偿还了全部借款,则丙 公司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甲公司在借款到期后未向乙清偿债务,乙应先通过诉讼或仲裁向甲公司求偿,当 就甲公司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乙的债权时,乙方可就未能获得清偿部分进行债权申报。 根据 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债权人丁提出的丙公司对乙享有先诉抗辩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 理由。
[要求2]若在借款到期前,乙先从丙公司破产案中通过破产分配获得部分清偿,对乙获得的该部分清偿应如何处理?
[要求3]若乙先从丙公司破产案中获得部分清偿,在借款到期后,乙应以债权全额还是应以债权未获清偿部分向甲公司主张权利?并说明理由。
[要求4]若甲公司主动全额清偿了乙的债权,且乙此前乙从丙公司破产案中获得了部分清偿,则对乙已从丙公司破产案中获得的该部分清偿应如何处理?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债权人丁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一般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因此,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一般保证人追偿。
[要求2]
答案解析:在一般保证人破产分配过程中,债权人先从保证人处获得的清偿,应当先行提存。
[要求3]
答案解析:乙应以债权全额向甲公司主张权利。因为一般保证人承担的是补充保证责任,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虽然此时一般保证人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但是在承担责任时,还是补充保证责任,仅对债务人实际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责任;所以债权人向债务人求偿时,是以全部债权额求偿,再以“未从债务人处获得清偿的部分”计算应从保证人处获得的清偿。
[要求4]
答案解析:乙从丙公司破产案中获得的清偿额已经提存,待债权人在债务到期从债务人处获偿后,再按照保证人实际应承担补充责任的范围向债权人支付,余款由法院收回,分配给保证人的其他债权人。题目中,债务人已经全部清偿债务,那么从一般保证人处已经提存的清偿额,就全部用来清偿保证人的其他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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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注会《经济法》模拟试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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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关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定期限内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该期限为(  )。
  • A.6个月
  • B.1年
  • C.15个月
  • D.2年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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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背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
  • B.背书时附有条件的,背书无效
  • C.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可以再背书转让票据权利
  • D.票据上第一背书人为出票人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背书的相关规定。(1)选项B: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背书有效;(2)选项C:委托收款背书是背书人委托被背书人行使票据权利的背书,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票据 权利;(3)选项D:票据上的第一背书人为票据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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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除名退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若甲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甲除名
  • B.若甲被除名退伙,合伙企业通过口头的形式通知甲即可
  • C.若甲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自甲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D.若合伙企业决议将甲除名,自甲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退伙。(1)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选项A当选;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2)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选项B不当选;(3)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选项C当选;(4)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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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2022年4月1日,A公司为支付货款,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A公司作为出票人和承兑人在汇票上签章。C公司作为保证人与B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但未在电子系统中签章,后因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A公司与B公司发生合同纠纷。

B公司因受D公司欺诈与其签订买卖合同,并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D公司在收到汇票之后,为支付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E公司对于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以及B公司受欺诈的事实并不知情,在按照规范程序审查票面情况后签收了该汇票,并按期交付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E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以支付工程款。后F公司又将该汇票再次背书转让给E公司。

E公司在汇票到期后向A公司提示付款。A公司以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为由拒绝付款。E公司遂向其前手主张权利。F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C公司以其未在电子汇票系统中签章为由拒绝向E公司承担票据责任。B公司以其受欺诈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A公司不能以“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为由拒绝付款。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本题中,E公司属于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A公司行使票据权利,不受其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
[要求2]
答案解析:F公司不应当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要求3]
答案解析:C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成立。根据规定,由于保证人未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签章,不属于票据保证,C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4]
答案解析:B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E公司对于B公司受欺诈的事实并不知情,善意且支付了相当对价,E公司善意取得票据权利,B公司应当对E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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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

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

    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 B.

    发起人共5人,其中3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可以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 C.

    非法人组织不能作为发起人

  • D.

    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的设立。(1)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A不当选;(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中国人和外国人都可以成为发起人,选项B当选,选项C不当选;(3)以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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