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提尾不提头,2016年12月购入的设备应从2017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至2021年年末折旧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2021年折旧额=1 000÷10=100(万元)。则2021年年末该设备的账面价值=原值 - 累计折旧=原值 -(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5=1 000-1 000÷10×5=500(万元)。账面价值500万元小于510万元,不用计提减值准备。由于该设备是管理用设备,折旧金额计入管理费用,2021年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100
贷:累计折旧 100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其他收益+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净敞口套期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损失)
2021年该设备折旧导致管理费用增加100万元,则利润总额减少100万元。
【知识点拓展】
1.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加速折旧的方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2.固定资产折旧的账务处理(谁受益,谁承担):
借:制造费用(生产车间用固定资产)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部门用固定资产)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用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工程建造用固定资产)
研发支出(技术研发用固定资产)
其他业务成本(经营出租的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3.固定资产的减值: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1)可收回金额>账面价值:不计提减值准备,不作任何账务处理。
(2)可收回金额<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
此时,企业应当将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注意]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应计提的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
所以,该生产线的账面价值=1 400 000-40 000-40 000=1 320 000(元);该生产线应计提的减值准备=1 320 000-1 100 000=220 000(元)。
【知识点拓展】
固定资产的减值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1)可收回金额>账面价值:不计提减值准备,不作任何账务处理。
(2)可收回金额<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
此时,企业应当将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注意]各种资产的减值准备是否可以转回:
固定资产因出售、对外投资等原因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资产处置损益。出售该设备影响当期损益的金额=56-(60-10)-2=4(万元)。
企业出售该设备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
累计折旧 10
贷:固定资产 60
发生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2
贷:银行存款 2
结转出售损益时:
借:银行存款 56
贷:固定资产清理 52
资产处置损益 4
【知识点拓展】
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的处置,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资产类科目)。
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知识点拓展】
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作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改扩建期间的固定资产(即已转入在建工程的固定资产)。
[注意]
在确定计提折旧的范围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当月不提,下月开提;当月减少,当月照提,下月停提。(“提尾不提头”)
(2)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企业基于产品价格等因素的考虑,可能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知识点拓展】
[注意]企业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该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 )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该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和核算,不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