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选项A),人身、人格,智力成果(选项B),信息、数据、网络虚拟财产(选项C),行为(选项D)。
【知识点拓展】
法律关系的客体:
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知识点拓展】
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划分为法律事件、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
根据作出意思表示的主体数量所作的分类,可将法律行为分为单方行为和多方行为。单方行为是指由法律主体一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多方行为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主体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选项A,属于“单方行为”。选项B、C、D,属于“多方行为”。
【知识点拓展】
法律行为的分类:
①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
②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
③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行为人取得权利是否需要支付对价);
④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作出意思表示的主体数量);
⑤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
⑥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
选项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是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所作的分类。
选项B,根本法和普通法,是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
选项C,实体法和程序法,是根据法的内容所作的分类。
选项D,一般法和特别法,是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知识点拓展】
法的分类:
①根本法和普通法(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
②一般法和特别法(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
③实体法和程序法(法的内容);
④国际法和国内法(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
⑤公法和私法(法律运用的目的或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状况);
⑥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
选项B,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一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知识点拓展】
法的渊源(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