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简答题]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同时符合三项条件的老职工,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0000元计算扣除。请列明这三项条件。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0000元。

(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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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四节 所得税纳税审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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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某商场2024年6月采用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商品,规定购买一部为300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的手机的客户可获赠一根价值200元的耳机;当月该商场一共销售手机200部,取得收入600000元。则商场当月应确认手机的销售收入为(  )元。

  • A.150000
  • B.560000
  • C.562500
  • D.600000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企业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商品的销售收入;商场应确认手机的销售收入=600000×3000÷(3000+200)=56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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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境内居民企业甲公司2016年10月以1200万元投资于境内另一居民企业乙上市公司,取得乙公司40%的股权。2024年12月经甲公司股东会批准,甲公司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撤资,撤资时乙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与累计盈余公积合计数为3000万元,甲公司撤资分得3200万元。则甲公司该业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 A.0
  • B.200
  • C.500
  • D.800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甲公司取得的3200万元中,1200万元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乙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1200万元(3000×40%),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3200-1200-1200=80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800×25%=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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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 B.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 C.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
  • D.提前退休人员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
  • E.员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
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选项D,提前退休人员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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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对一些支出项目按一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下列关于税前扣除项目和标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可以据实扣除
  • B.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合理的工资薪金和缴纳的“三险一金”可以税前扣除
  • C.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据实扣除
  • D.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 E.业主为本人或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可据实扣除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选项A,为不得扣除项目;选项C,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选项E,除个体工商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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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简答题]

某医药科技公司从政府部门取得1000万元研发专项拨款,当年全部用于新仪器设备研发支出,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单独核算归集。

企业总经理欲咨询该项拨款相关问题,假如您是负责该业务的税务师,请回答财务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

1)哪些收入能作为不征税收入?

2)该项拨款如果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应该同时符合哪些条件?

3)将该款项作为应税收入处理,与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相比,哪种对企业有利,为什么?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1)不征收收入的内容

财政拨款,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文件、有要求、有核算)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2)不征税收入的条件

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其条件为:

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3)作为应税收入更有利。

如果作为不征税收入,其成本费用不得税前扣除,而且不得加计扣除;

如果作为应税收入,不仅成本费用可以税前扣除,而且研发支出可以加计100%扣除,可以多扣除1000万元,因此作为应税收入处理对企业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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