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企业在境内发生处置资产的下列情形中,应视同销售确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
企业发生下列外部处置资产情形的,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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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四节 所得税纳税审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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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公司2021年~2023年的利润总额和实际发生公益性捐赠情况如下所示,则该公司在计算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如何处理( )。 2021年-2023年利润总额分别为1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分别为100万元、300万元、80万元。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2021年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1000×12%=120(万元),实际发生额没有超过扣除限额,不需要结转下一年 。2022年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2000×12%=24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300-240=60(万元),结转以后3个纳税年度扣除。2023年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1000×12%=120(万元),先扣除2022年结转的金额60万元,纳税调减60万元,2023年还剩有60万元的扣除限额,2023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2023年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的金额是60万元,应纳税调增20万元,共纳税调减40万元。 提示: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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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D,E
答案解析:选项A,按照销售活动的交易发生地确定所得来源地;选项B,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选项C,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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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2020年1月,张某以50万元的价格购入一套住房,居住了两年后,于2022年1月,无偿赠送给了自己的儿子小张,小张取得房屋后,于2024年3月将该房屋转让,取得不含增值税的转让收入90万元,已知小张受赠及转让房屋过程中共缴纳相关税费10万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个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其兄弟姐妹、父母、子女、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小张转让房屋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0-50-10)×2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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