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2022年~2024年的利润总额和实际发生公益性捐赠情况如下所示,则该公司在计算2024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如何处理( )。2022年~2024年利润总额分别为1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分别为100万元、300万元、80万元。
2022年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1000×12%=120(万元),实际发生额没有超过扣除限额,不需要结转下一年。2023年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2000×12%=24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300-240=60(万元),结转以后3个纳税年度扣除。2024年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1000×12%=120(万元),先扣除2023年结转的金额60万元,纳税调减60万元,2024年还剩有60万元的扣除限额,2024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2024年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的金额是60万元,应纳税调增20万元,共纳税调减40万元。
提示: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甲股份公司共有股权3000万股,为了将来有更好的发展,将7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然后成为乙公司的子公司。收购日甲公司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2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5元,在收购对价中乙公司以股权形式支付2772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3780万元。该股权收购业务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且选择此方法执行。对于此项业务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为( )万元。

下列关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表述中错误的是( )。
选项B,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每年36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500元(每年18000元)。

居民个人李某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18万元,当地上年平均职工工资为5万元。
要求:计算李某因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80000-50000×3=30000(元); 应纳税额:30000×3%=900(元)。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0000元。
(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