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应当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给内退职工的工资,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不得分期计入各期损益,选项B错误,不当选;
(2)生产车间的管理人员工资,应当计入制造费用,选项C错误,不当选。
选项A、D正确,当选。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甲公司有150名职工,其中有20名管理人员,30名销售人员,100名生产工人。甲公司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该制度规定,每名职工可享受5天的带薪假。年休假以后进先出为基础,即先从当年的年休假中扣除,再从上年结转中的扣除;对于未行使的累积带薪缺勤权利只能向后结转一个日历年度,超过一年未行使的权利作废且职工在离开时也不能获得现金支付。2021年至2022年,甲公司相关业务如下:
资料一:2021年1月1日,甲公司制定和实施了一项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对公司管理层进行激励。该计划规定,若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超过1200万元,则将超过部分的5%作为额外奖励发给管理层。甲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800万元。
资料二:2021年度,甲公司针对生产人员提供了交通补贴,每人每月补贴150元,与职工每月工资一起发放。
资料三:2021年7月1日,为了年中业绩表扬,甲公司将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销售人员,并给予每人现金红包500元作为激励。该产品的成本为1000元/件,市场不含税售价为1500元/件。
资料四: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确认有120名职工已享受当年5天的带薪假,剩余30名职工平均行使带薪假期3天。根据以往的经验,甲公司预计2022年有130名职工将享受不超过5天的年休假,剩余20名职工每人平均享受7天的年休假(其中销售人员10名,生产工人10名)。假定平均每个工作日的工资为200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
2021年末,因实施利润分享计划而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金额=(1800-1200)×5%×10000=300000(元),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3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300000
甲公司给生产人员提供交通补贴,每月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100×150)1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15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15000
贷:银行存款15000
与年终激励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①发放现金红包
借:销售费用(500×30)1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15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15000
贷:库存现金15000
②年中给予销售人员的激励,以自产的产品发给员工作为福利,应视同销售处理
借:销售费用[1500×(1+13%)×30]50850
贷:应付职工薪酬50850
借:应付职工薪酬50850
贷:主营业务收入(1500×30)4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00×30×13%)5850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0×30)30000
贷:库存商品30000
2021年度因累积带薪缺勤未行使的权利而预期支付金额=20×(7-5)×200=8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8000÷2)4000
生产成本(8000÷2)4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