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经国家批准于2022年12月31日建造完成核反应堆并交付使用,建造成本为20亿元,预计使用寿命40年。该核反应堆将会对当地生态产生一定影响,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应在该项设施使用期满后将其拆除,并对造成的污染进行整治,预计发生弃置费用2.5亿元。假定适用的折算率为10%,净残值为0元,折旧年限为40年(税法与其相同),(P/F,10%,40)=0.0221,相关折旧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22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余额都为0,且在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核反应堆属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成本时应考虑弃置费用。假定根据税法规定,实际支出弃置费用时可以在当期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因该事项,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为( )万元。
2022年12月31日,弃置费用的现值=25000×(P/F,10%,40)=25000×0.0221=552.5(万元),固定资产成本=200000+552.5=200552.5(万元)。
借:固定资产200552.5
贷:在建工程200000
预计负债552.5
202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0552.5万元,因税法对预计弃置费用形成的资产不予确认,因此,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20亿元。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552.5万元,计税基础为0元。因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各自的计税基础不一致,产生等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且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应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确认弃置费用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552.5×25%=138.12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38.1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38.125
2023年,会计计提的年折旧额=200552.5÷40=5013.81(万元),税法允许扣除的折旧额=200000÷40=5000(万元),预计负债计提利息=552.5×10%=55.25(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5013.81
贷:累计折旧5013.81
借:财务费用55.25
贷:预计负债55.25
因计提折旧导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13.81(552.5÷40)万元,相应减少递延所得税负债13.81×25%=3.4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3.45
贷:所得税费用3.45
因预计负债计提利息,导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55.25万元,相应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55.25×25%=13.81(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3.81
贷:所得税费用13.81
故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138.125-3.45=134.675(万元),选项B当选。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5%的股份,对乙公司构成重大影响。2021年12月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如下:(1)2021年12月1日,乙公司将成本为80万元的商品,以12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甲公司,甲公司将这部分商品作为存货核算。至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未对外出售该存货;(2)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成本为100万元的机器设备,以13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乙公司将这部分设备作为固定资产使用。不考虑折旧等其他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甲公司将设备出售给乙公司,资产负债表日甲公司个别报表应抵销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同时调整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针对该内部交易,甲公司合并报表中,应调整“投资收益”的金额为7.5[(130-100)×25%]万元,选项A、D当选;乙公司将商品出售给甲公司构成内部交易中的逆流交易,针对该内部交易,甲公司合并报表中应调整“存货”的金额为10[(120-80)×25%]万元,选项B、C不当选。


甲公司及其子公司2019年至2021年进行的有关资本运作、销售等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9年9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的控股股东P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以发行股票为对价购买P公司持有的乙公司60%的股权。协议约定,P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0000万元、12000万元和20000万元。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利润的,P公司将按照出售股权比例,以现金对甲公司进行补偿。甲公司认为乙公司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基本能够实现承诺的利润,发生业绩补偿的可能性较小。
甲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向P公司发行12000万股普通股,每股9元。当日甲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9.5元(公允价值);交易各方于当日办理了乙公司股权过户登记手续,甲公司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85000万元(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乙公司2019年12月31日账面所有者权益的构成为:实收资本40000万元、资本公积60000万元、盈余公积23300万元、未分配利润61700万元。该项交易中,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法律、评估等中介机构费用1200万元。
(2)2020年4月,甲公司自乙公司购入一批W商品并拟对外出售,该批商品在乙公司账面上的成本为200万元,售价为260万元,至年末已对外销售该批商品的40%,但尚未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按5%计提坏账准备。
(3)乙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较原承诺利润少5000万元。2020年年末,根据乙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及市场预期,甲公司估计乙公司未实现承诺利润是暂时性的,2021年、2022年仍能够完成承诺利润;经测试该时点商誉未发生减值。2021年2月10日,甲公司收到P公司2020年业绩补偿款3000万元。
(4)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栋房屋,该房屋在甲公司的账面价值为800万元,出售给乙公司的价格是1160万元。乙公司取得后作为管理用房,预计未来仍可使用12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原自乙公司购入的W商品累计已有80%对外出售,货款仍未支付,乙公司按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20%计提坏账准备。乙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120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账面所有者权益的构成为:实收资本40000万元、资本公积60000万元、盈余公积25000万元、未分配利润77000万元。
其他资料: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P公司在并购交易发生前不存在关联关系;本题中有关公司均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不考虑相关税费和其他因素。(答案中的金额以万元为单位)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合并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理由:甲公司与乙公司、P公司在本次并购交易前不存在关联关系。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企业合并成本=12000×9.5=114000(万元)
应确认的商誉=114000-185000×60%=30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114000
贷:股本12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2000
借:管理费用1200
贷:银行存款1200
甲公司应将预期可能取得的补偿款计入预期获得年度(2020年)损益。
理由:该部分金额是企业合并交易中的或有对价,因不属于购买日12个月内可以对企业合并成本进行调整的因素,相关或有对价属于金融工具的,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3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0
2021年2月10日:
借:银行存款3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3000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360
贷:固定资产360(1160-800)
借:固定资产30
贷:管理费用30
借:应付账款260
贷:应收账款260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13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9(260×20%-13)
贷:信用减值损失39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5.2(13×40%)
贷:少数股东权益5.2
借:少数股东损益15.6(39×40%)
贷:少数股东权益15.6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36(上年未实现内部利润60×60%=36万元形成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营业成本24(本年对外销售40%,实现内部利润60×40%=24万元)
存货12(本年仍存在60×20%=12万元的内部未实现利润)
借:少数股东权益14.4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14.4(60×60%×40%)
借:少数股东损益9.6(60×40%×40%)
贷:少数股东权益9.6
将成本法调整成权益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10200
贷:投资收益7200
年初未分配利润3000
借:实收资本40000
资本公积60000
盈余公积25000
年末未分配利润77000
商誉3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24200
少数股东权益80800
借:投资收益7200
少数股东损益4800
年初未分配利润66200(61700+5000-500)
贷:提取盈余公积1200
年末未分配利润77000

甲公司有关交易和事项如下:
资料一:甲公司持有丁公司40%的股权,能够产生重大影响,2020年12月31日,该项投资账面价值为36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3000万元、损益调整600万元。
2021年6月30日,同A公司签订不可撤销合同,约定2022年1月1日以3456万元的价格向其转让所持丁公司股权的3/4。股权转让后,剩余10%股权不产生重大影响,甲公司决定对剩余股权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理。
2021年丁公司实现净利润900万元,其中上半年实现净利润4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资料二:2021年1月1日,甲公司与其子公司(乙公司)高管签订协议,授予乙公司高管600万份股票期权,待满足行权条件时(自授予日起在乙公司服务满3年),乙公司高管可以每股4元的价格购买集团内另一子公司丙公司股票。2021年1月1日,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9元/股。
2021年12月31日,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13元/股,丙公司当日的股票价格为17元/股。甲公司、乙公司所得税税率均为25%。税法规定在乙公司高管实际行权时,可按当日股票公允价值与行权价的差额税前扣除。
资料三:2020年7月1日,甲公司购入M公司同日按面值发行的债券50万张,该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面值总额为5000万元,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根据M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该债券的年利率为6%(与实际利率相同),自发行之日起开始计息,债券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于每年6月30日支付;期限为5年,本金在债券到期日一次性偿还。甲公司管理M公司债券的目标是在保证日常流动性需求的同时,维持固定的收益率。
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所持M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5200万元(不包括利息)。
2021年1月1日,甲公司基于流动性需求将所持M公司债券全部出售,取得价款5202万元。
2021年6月30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400×40%)160
贷:投资收益160
借:持有待售资产282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3000×3/4)2250
——损益调整(760×3/4)570
2021年12月31日(剩余股权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900-400)×10%]50
贷:投资收益50
损益调整为810万元(600+160+50),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810×25%=202.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20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202.5
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600×13×1/3)2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2600
乙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600×9×1/3)1800
贷:资本公积1800
本年确认的预计未来可税前扣除的金额=600×(17-4)×1/3=2600(万元),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600×25%=650(万元),应计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1800×25%=450(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650
贷:所得税费用450
资本公积200
甲公司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中与股份支付有关的抵销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2600
贷:长期股权投资2600
应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理由:购入M公司债券的年利率为6%,故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本金加利息;甲公司管理M公司债券的目标是在保证日常流动性需求的同时,维持固定的收益率,说明甲公司管理该债券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有出售的动机。
2020年7月1日:
借:其他债权投资——成本5000
贷:银行存款5000
2020年12月31日:
借:应收利息(5000×6%×6/12)150
贷:投资收益150
借: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200-5000)200
贷:其他综合收益200
2021年1月1日:
借:银行存款5202
投资收益148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5000
——公允价值变动200
应收利息150
借:其他综合收益200
贷:投资收益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