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1日,弃置费用的现值=25000×(P/F,10%,40)=25000×0.0221=552.5(万元),固定资产成本=200000+552.5=200552.5(万元)。
借:固定资产200552.5
贷:在建工程200000
预计负债552.5
202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0552.5万元,因税法对预计弃置费用形成的资产不予确认,因此,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20亿元。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552.5万元,计税基础为0元。因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各自的计税基础不一致,产生等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且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应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确认弃置费用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552.5×25%=138.12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38.1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38.125
2023年,会计计提的年折旧额=200552.5÷40=5013.81(万元),税法允许扣除的折旧额=200000÷40=5000(万元),预计负债计提利息=552.5×10%=55.25(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5013.81
贷:累计折旧5013.81
借:财务费用55.25
贷:预计负债55.25
因计提折旧导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13.81(552.5÷40)万元,相应减少递延所得税负债13.81×25%=3.4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3.45
贷:所得税费用3.45
因预计负债计提利息,导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55.25万元,相应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55.25×25%=13.81(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3.81
贷:所得税费用13.81
故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138.125-3.45=134.675(万元),选项B当选。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属于所有者权益项目内部转变,选项A不当选;股东大会宣告分派股票股利只需做备查簿登记,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或负债,选项B不当选;股东大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减少未分配利润,增加应付股利,会导致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同时变动,选项C当选;接受控股股东的非现金资产捐赠,增加资产和所有者权益,不会导致负债发生变动,选项D不当选。



甲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无余额。甲公司2021年度与所得税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2020年12月购入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原价为6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15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法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规定一致。
(2)2021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20万元购入一项专利技术,企业根据各方面情况判断,无法合理预计其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期限,将其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假定税法规定此专利技术摊销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2021年12月31日,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90万元,甲公司对该项无形资产计提了减值。
(3)2021年甲公司因销售产品承诺免费的保修服务,未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或有事项原则处理。年末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为80万元,当年度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按照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有关的费用在实际支付时抵扣。
(4)2021年8月4日,甲公司购入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取得成本为9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该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2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出售时一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其他资料: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答案中的金额以万元为单位)
应纳税所得额=2000+[600×2/10-(600-15)/10]-120/10+(120-90)+80=2159.5(万元)
应交所得税=2159.5×25%=539.88(万元)
事项(1)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600-600/10×2=480(万元),计税基础=600-(600-15)/10=541.5(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41.5-480=61.5(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1.5×25%=15.38(万元)。
事项(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不计提摊销,所以2021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12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90万元,应计提减值准备30万元,计提减值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0万元,计税基础=120-120/10=108(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8-90=18(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8×25%=4.5(万元)。
事项(3)2021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计税基础为0,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80×25%=20(万元)。
事项(4)2021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020万元,计税基础为90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20-900=12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20×25%=30(万元)。
综上:2021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15.38+4.5+20=39.88(万元),2021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30万元。
甲公司2021年所得税费用=539.88-39.88=50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539.88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39.88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9.88
贷:所得税费用39.88
借:其他综合收益3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30

2021年10月20日,甲公司与某客户签订了一项价款为1800万元的购销合同,约定向其销售500万件的S商品和200万件的W商品。甲公司对S商品的单独售价为3元/件,对W商品的单独售价为2.5元/件。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需在2021年11月20日前交付S商品,在12月20日前交付W商品,甲公司应在交付W商品且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再收取剩余的全部货款。合同签订当日,甲公司收到客户对S商品的定金300万元。11月20日,甲公司将S商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假定交付S商品和W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均在交付并验收合格时转移给客户。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合同签订当日,甲公司在收到300万元定金时因未转移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所以不能确认收入,应确认“合同负债”300万元,选项A当选,选项B不当选;甲公司交付S商品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应确认与S商品相关的收入,金额=1800×[3×500÷(3×500+2.5×200)]=1350(万元),同时对1050万元的未收取款项确认为“合同资产”(收款权利除了取决于时间流逝外,还受W商品交付、验收的影响),选项C当选,选项D不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