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的B产品还未生产,但持有库存C材料专门用于生产该批B产品,且可生产的B产品的数量等于销售合同订购的数量,因此,应以销售合同约定的B产品的销售价格总额1200(100×12)万元作为计算该批C材料的可变现净值的基础。2021年12月31日,C材料的可变现净值=1200-240=960(万元),选项C当选。


甲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2021年度,甲公司涉及普通股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年初发行在外普通股5000万股;(2)4月1日,发行普通股800万股;(3)7月1日,回购普通股1000万股。甲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基本每股收益金额为( )元/股。
甲公司基本每股收益金额=1000÷(5000+800÷12×9-1000÷12×6)=0.2(元/股),选项D当选。

下列各项关于会计职业道德及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范畴包含以下内容:①坚持诚信,守法奉公;②坚持准则,守责敬业;③坚持学习,守正创新。选项A不当选。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下列职业道德基本原则:①诚信;②客观公正;③独立性;④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⑤保密;⑥良好职业行为。选项B不当选。ESG信息披露一般从ESG治理与报告两个层面出发:ESG治理层面强调董事会责任及全面参与ESG进度检讨、风险评估及报告审批;ESG报告层面要求企业明确报告定量与定性内容要点、报告原则与方法论,敦促上市公司不断规范ESG报告流程,实现高质量的报告披露。选项D不当选。ESG的环境维度,主要披露上市公司在排放物、资源使用、环境及天然资源,以及气候变化方面的信息披露情况;ESG的社会维度,主要披露上市公司在员工权益和发展、供应链管理、客户权益保护、社区发展方面的信息披露情况。选项C当选。

2021年1月1日,甲公司向其3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3万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按照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甲公司估计,每份增值权在2021年年末和2022年年末的公允价值分别为18元和20元。2022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向管理人员授予3万份现金股票增值权修改为授予3万份股票期权,这些人员从2023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2年,即可以每股6元的价格购买3万股甲公司普通股股票。每份期权在2022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4元。不考虑离职等其他因素,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甲公司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等待期由3年延长至4年,等待期延长的,无须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选项A当选;甲公司应当按照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已确认的负债,两者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额=30×3×24×2÷4-30×3×18×1÷3=5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30×3×24×2÷4=1080(万元),选项不D当选,选项B、C当选。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540
管理费用54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80

甲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无余额。甲公司2021年度与所得税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2020年12月购入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原价为6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15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法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规定一致。
(2)2021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20万元购入一项专利技术,企业根据各方面情况判断,无法合理预计其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期限,将其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假定税法规定此专利技术摊销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2021年12月31日,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90万元,甲公司对该项无形资产计提了减值。
(3)2021年甲公司因销售产品承诺免费的保修服务,未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或有事项原则处理。年末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为80万元,当年度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按照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有关的费用在实际支付时抵扣。
(4)2021年8月4日,甲公司购入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取得成本为9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该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2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出售时一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其他资料: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答案中的金额以万元为单位)
应纳税所得额=2000+[600×2/10-(600-15)/10]-120/10+(120-90)+80=2159.5(万元)
应交所得税=2159.5×25%=539.88(万元)
事项(1)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600-600/10×2=480(万元),计税基础=600-(600-15)/10=541.5(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41.5-480=61.5(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1.5×25%=15.38(万元)。
事项(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不计提摊销,所以2021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12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90万元,应计提减值准备30万元,计提减值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0万元,计税基础=120-120/10=108(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8-90=18(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8×25%=4.5(万元)。
事项(3)2021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计税基础为0,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80×25%=20(万元)。
事项(4)2021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020万元,计税基础为90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20-900=12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20×25%=30(万元)。
综上:2021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15.38+4.5+20=39.88(万元),2021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30万元。
甲公司2021年所得税费用=539.88-39.88=50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539.88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39.88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9.88
贷:所得税费用39.88
借:其他综合收益3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30

2021年10月20日,甲公司与某客户签订了一项价款为1800万元的购销合同,约定向其销售500万件的S商品和200万件的W商品。甲公司对S商品的单独售价为3元/件,对W商品的单独售价为2.5元/件。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需在2021年11月20日前交付S商品,在12月20日前交付W商品,甲公司应在交付W商品且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再收取剩余的全部货款。合同签订当日,甲公司收到客户对S商品的定金300万元。11月20日,甲公司将S商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假定交付S商品和W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均在交付并验收合格时转移给客户。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合同签订当日,甲公司在收到300万元定金时因未转移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所以不能确认收入,应确认“合同负债”300万元,选项A当选,选项B不当选;甲公司交付S商品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应确认与S商品相关的收入,金额=1800×[3×500÷(3×500+2.5×200)]=1350(万元),同时对1050万元的未收取款项确认为“合同资产”(收款权利除了取决于时间流逝外,还受W商品交付、验收的影响),选项C当选,选项D不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