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选项A不当选;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选项C不当选;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选项D不当选。
行为人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基金的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2)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4)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选项A、C当选。
2019 年 1 月 10 日,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赵某、钱某、孙 某、李某分别认缴出资 300 万元、350 万元、280 万元、100 万元和 20 万元成立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乙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和设立监事会;对股东会会议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和对外担保、股权转让等事项均未作特别规定。董事会有三名成员,分别为赵某、钱某和孙某担任,董事会选举赵某为董事长。
2021 年 2 月 1 日,甲公司因办公室装修需以一张票面金额为 20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纸质)支付装修款。该汇票的出票人为丙公司,承兑人为丁公司,持票人为甲公司。应装修公司的要求,甲公司请求乙公司为其所持上述汇票提供担保。乙公司 为此召开股东会会议,在表决时,赵某、钱某和李某同意,甲公司未参加表决,孙某未出席会议。乙公司随后在甲公司提供的上述汇票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
2021 年 2 月 10 日,孙某得知上述担保决议后认为乙公司提供担保有损乙公司利益,遂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审议乙公司提供担保的合法性。董事长赵某以孙某 持股比例尚未达到 1/10 为由拒绝了孙某的提议。孙某转而要求乙公司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进行检查。赵某认为其无权查阅,亦予以拒绝。 2021 年 5 月,孙某认为其在乙公司的权益无法得到保护,遂将股权转让给股东李某,同时向乙公司提出辞去董事职务。赵某认为孙某转让股权无效,并要求其继续履行董事职务,理由是孙某转让股权给李某既未通知其他股东,也未经其他股东同意。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相关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接受担保的股东甲公司未参加表决、孙某未出席会议,而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赵、钱、李所持表决权过半)一致同意,决议通过。
该票据上的被保证人是丁公司。 根据规定,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丁公司)为被保证人。
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本题中,乙公司只有 3 名董事,孙某离职后低于法定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孙某仍应当履行董事职位。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发生了特定情形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该特定情形不包括( )。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选项 D 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