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某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某施工单位为中标人,双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工期3个月。与工程价款及其结算有关的合同条款如下:
(1)该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包含A、B两个分项工程,工程量分别为6000m3、3000m3,其综合单价分别为1000元/m3、400元/m3。双方约定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当某分部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超出15%时,应调整单价,超出部分的工程量按原单价的80%结算;当某分部分项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该分部分项工程的全部工程量均按原单价的105%结算。
(2)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共计20万元,一次性包死,不得调价。全部措施项目费在开工后的各月末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数额平均支付。
(3)其他项目清单包括招标人预留金3万元,在最后一个月结算。
(4)规费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费用之和的8%,综合税率为4%。
(5)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款的10%,在开工前支付,开工后的前三个月平均扣除。
(6)该项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款的2%,自第1个月起,从承包商的进度款中,按2%的比例扣留。
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下表所示。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要求1]该工程签约时的合同价款为( )万元。
[要求2]该工程的预付款和质量保证金分别为( )万元。
[要求3]承包商在计算第2个月应得进度款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
[要求4]第3个月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价款应为( )万元。
- A、229.6
- B、230.0
- C、239.6
- D、240.0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费用组成。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该工程签约时的合同价款,即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得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造价=[(6000×1000+3000×400)+200000+30000]×(1+8%)×(1+4%)=834.5376(万元)。
[要求2]
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工程预付款和质量保证金的计算。由题设可知,工程预付款=签约合同价10%=834.5376×10%=83.5(万元);工程质量保证金=834.5376×2%=16.69(万元)。
[要求3]
答案:
A,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工程进度款的计算。前2个月A工程、B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分别为4500m3、2500m3,均未超过其各自的清单工程量,故第2个月进度款计算时不需考虑是否因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出规定幅度从而调整单价。由于招标人预留金在最后一个月即第3个月结算,故第2个月工程款计算时不需考虑。而工程预付款在开工后的前三个月平均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自第1个月起按月扣除,故第2个月工程款计算时工程预付款和质量保证金均需考虑。
[要求4]
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工程进度款的价款调整。由于A工程清单工程量6000m3×(1+15%)=6900m3>6500m3,故A工程综合单价不调整;B工程清单工程量3000m3×(1+15%)=3450m3<3500m3,故超过部分需调整单价。第3个月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价款=2000×1000+[(3450-1000-1500)×400+50×400×80%]=23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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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历年真题卷(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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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是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基础。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阶段。最终可行性研究,即通常所说的可行性研究,也称详细可行性研究,它是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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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应遵循以( )为重点进行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建设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应遵循的原则。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以设计阶段为重点进行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2)主动控制。(3)令人满意。(4)技术与经济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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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矩阵式监理组织形式的特点包括(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矩阵式监理组织形式的特点。矩阵式监理组织形式的优点是加强了各职能部门间的横向联系;缺点是纵横向协调工作量大,处理不当会造成扯皮现象,产生矛盾。A、D选项为直线式监理组织形式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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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单位可为(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装配式建筑的评价方法。根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单位可为工程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项目主要参建方委托的独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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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前提下,可以中止履行的情形包括( )。答案解析
答案:
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我国《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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