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2021年甲公司有关金融资产转移业务的相关资料如下:(1)2021年2月1日,甲公司将应收乙公司应收账款出售给丙商业银行,取得银行存款2300万元。合同约定,在丙银行不能从乙公司收到款项时,可向甲公司追偿20万元(不具重要性)。该应收账款是2020年1月1日向乙公司出售原材料而取得的,金额为2340万元;(2)2021年4月1日,甲公司将其一项金融资产出售给乙公司,取得出售价款500万元,同时与乙公司签订协议,约定1年后按照当日的公允价值再将该金融资产回购;(3)2021年4月11日,甲公司将其信贷资产整体转移给戊信托机构,同时保证对戊信托公司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4)2021年5月15日,甲公司将一组8000万元贷款整体出售给辛银行,不承担本金和利息到期不能收回的责任,但保留收取本金和利息的权利,甲公司向辛银行收取服务费用100万元(收取的费用预计能够充分补偿甲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并约定只有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辛银行,甲公司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甲公司对以上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中,说法错误的是( )。
尽管甲公司在出售同时与买入方乙公司签订协议,约定1年后进行回购,但回购价为该金融资产的当日的公允价值,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关于金融工具的重分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只有当企业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才能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选项B错误。
下列项目中可作为现金流量套期的有( )。
选项A、B属于现金流量套期,选项C属于公允价值套期,选项D,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企业可以选择将其作为公允价值套期或现金流量套期处理。
2020年10月12日,甲公司以每股10元的价格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股票10万股,支付价款100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2万元。甲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2020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为每股18元。
2021年3月15日,乙公司宣告每股分派0.4元现金股利;2021年3月30日甲公司收到上述现金股利。2021年4月4日,甲公司将所持有乙公司股票以每股16元的价格全部出售,在支付相关交易费用2.5万元后实际取得款项157.5万元。
甲公司按照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写甲公司相关会计分录。
(1)2020年10月12日: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100+2)102
贷:银行存款102
(2)2020年12月31日: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8×10-102)78
贷:其他综合收益78
(3)2021年3月5日:
借:应收股利(10×0.4)4
贷:投资收益4
2021年3月30日:
借:银行存款4
贷:应收股利4
(4)2021年4月4日:
借:银行存款157.5
盈余公积2.2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25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102
——公允价值变动78
借:其他综合收益78
贷:盈余公积7.8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0.2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9年至2021年发生的相关交易如下:
(1)2019年4月1日,购入乙公司当日发行的一笔债券,面值为2000万元,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6%,每年3月31日付息,到期归还最后一期本息。甲公司支付购买价款1925.66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25万元。根据综合分析,甲公司不存在到期前出售该债券以获利的动机和可能性。该债券的实际利率为6.94%。
(2)2020年末,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900万元,但经甲公司综合分析,自初始确认后该债券的信用风险没有显著增加,预计未来该债券的现金流量与初始确认时预计的现金流量相同。
(3)2021年4月1日,因乙公司投资失败,为减少损失,甲公司将该债券的80%对外出售,取得处置价款为1800万元;并计划择机出售剩余20%的债券,剩余债券的公允价值为450万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甲公司应将该债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入账成本=1925.66+25=1950.66(万元)。初始确认债券投资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债权投资——成本2000
贷:银行存款1950.66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49.34
①该债券为2019年4月1日发行,付息期一年,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归属于第一付息期,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归属于第二付息期,因此:2019年年末摊余成本=1950.66+(1950.66×6.94%-2000×6%)×9/12=1962.20(万元);2020年3月31日摊余成本=1950.66+1950.66×6.94%-2000×6%=1966.04(万元);2020年年末摊余成本=1966.04+1966.04×6.94%×9/12-2000×6%×9/12=1978.37(万元)。
②2020年年末不需要计提损失准备。理由:经甲公司综合分析,自初始确认后该债券的信用风险没有显著增加,预计未来该债券的现金流量与初始确认时预计的现金流量相同,说明企业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相同,不存在差异,不需要计提损失准备。
①2021年3月31日摊余成本=1966.04+1966.04×6.94%-2000×6%=1982.48(万元)。
处置80%部分债券投资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800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49.34-15.38-16.44)×80%]14.02
贷:债权投资——成本(2000×80%)1600
投资收益214.02
②剩余20%的债券投资不能进行重分类。理由:企业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应当按照规定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但是甲公司仅是持有债券投资的意图发生改变,不属于业务模式变更,不应当对剩余债券投资进行重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