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质量复核工作底稿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及协助人员的姓名,选项A当选;(2)已复核的业务工作底稿的识别特征,选项B当选;(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确定项目质量复核已经完成的依据,选项C当选;(4)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就无法完成项目质量复核或项目质量复核已完成所发出的通知,选项D当选; (5)完成项目质量复核的日期。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在业务质量及职业道德考核成绩为优秀的前提下,连续两年业务收入排名靠前的高级经理可晋升合伙人。
(2)审计部员工须每年签署其遵守事务所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其他部门员工须每三年签署一次该书面确认函。
(3)对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应实施项目质量复核,其他业务是否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由各业务部门的主管合伙人决定。
(4)审计项目组成员应当在执行业务时遵守事务所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参与审计项目的实习生和事务所外部专家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5)如无特殊情况,在同一年度内需要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两个项目之间不得由项目合伙人交叉实施项目质量复核。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第(5)项,逐项指出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是否违反《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 号——项目质量复核》的相关规定。如违反,简要说明理由。
(1)不违反。
(2)违反。针对其他部门参与审计业务的人员需要按照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所有人员,会计师事务所须每年至少一次获得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3)违反。针对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和法律法规要求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明确标准确定是否应当实施项目质量复核/不应由各业务部主管合伙人自行决定。
(4)违反。参加审计项目的实习生属于项目组成员,应在提供服务期间遵守事务所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
(5)不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