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2021年10月收购旧机动车40辆,支付收购款300万元;销售旧机动车30辆,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40万元,同时协助客户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取得收入3万元。当月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对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减按0.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应纳增值税=(240+3)÷(1+0.5%)×0.5%=1.21(万元)。

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 )。
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商务辅助服务的有( )。
选项A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会议展览服务”;选项B属于“文化创意服务——广告服务”。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经营活动中,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 )。
选项D,将外购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由于受赠方是一般纳税人,故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金融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取得的下列收入中,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的有( )。
选项A,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BC,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D,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