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12 月31 日,因对乙公司的股票投资对当期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8 -5)×100 = 300(万元)。选项B当选。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8 - 5)×100]3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
借:所得税费用 (300×25%)7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75
甲公司2024 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22.5 万元(系2023 年年末应收账款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甲公司2024 年度有关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有:
资料一:2024 年1 月1 日,购入一项非专利技术并立即用于生产A 产品,成本为1 000 万元,因无法合理预计其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核算。2024年12 月31 日,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未发现减值。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税时,对该项无形资产按照10 年的期限采用直线法摊销,有关摊销额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二:2024 年1 月1 日,按面值购入当日发行的三年期国债2 000 万元,作为债权投资核算。该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每年年末付息一次,到期偿还面值。2024 年12 月31 日,甲公司确认了100 万元的利息收入。根据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资料三:2024 年12 月31 日,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8 000 万元,减值测试前坏账准备的余额为150 万元,减值测试后补提坏账准备50 万元。根据税法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四:2024 年度,甲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为9 150 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预计从2025 年开始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且未来期间保持不变。假定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单位:万元):
甲公司2024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9 150 - 1 000÷10 - 100 + 50 = 9 000(万元)。
甲公司2024 年度应交所得税= 9 000×15% = 1 350(万元)。
资料一: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不确定,且2024 年年末未计提减值准备,所以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 000 万元;税法上按照10 年进行摊销,计税基础= 1 000 -1 000÷10 = 90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1 000 - 900 = 10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 100×25% = 25(万元)。
资料二:该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等,均为2 000 万元,不产生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料三: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8 000 - 150 - 50 = 7 800(万元),由于按照税法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在实际发生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所以计税基础为8 000 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8 000 - 7 800)×25% = 50(万元)。
根据上述分析,“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期末余额为50 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期末余额为25 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1 35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 35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7 .5
贷:所得税费用 27 .5
借:所得税费用 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5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发生的与某专利技术有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一:2024 年1 月1 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800 万元购入一项专利技术用于新产品的生产,当日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 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该专利技术的初始入账金额与计税基础一致,摊销方法也与税法规定一致。
资料二:2025 年12 月31 日,该专利技术出现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该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420 万元,预计尚可使用3 年,预计净残值为0,仍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
资料三:甲公司2025 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 000 万元。根据税法规定,2025 年甲公司该专利技术的摊销额在税前扣除金额为160 万元;当年对该专利技术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除该事项外,甲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本题不考虑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单位:万元):
2024年1月1日购入专利技术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无形资产800
贷:银行存款800
2024年专利技术的摊销额=800÷5=16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160
贷:累计摊销160
2025年12月31日,在进行减值测试前的账面价值=800-800×2÷5=480(万元),大于其可收回金额420万元,所以发生减值,其减值金额=480-420=6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6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0
甲公司2025年度应交企业所得税=(1 000+60)×25%=265(万元)。2025年年末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800-160-160-60=420(万元),其计税基础=800-160-160=480(万元),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80-420=60(万元),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60×25%=15(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250
递延所得税资产1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65
甲公司2026年度该专利技术的摊销金额=420÷3=14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140
贷:累计摊销140